太空油|警截的士“快餐车”拘司机卖家 15岁女$300买烟弹同被捕
本港滥用新兴毒品“太空油”的数字急剧上升,青少年能接触及取得的途径众多,令人防不胜防。警方昨凌晨(12日)于旺角设路障截查一辆可疑的士时,发现在后座的15岁女乘客,手持电子香烟及怀疑“太空油”烟弹,经搜查后,在少女及司机身上均检获太空油烟弹,怀疑司机利用的士作“快餐车”分销。据悉少女以300元向司机购买两粒烟弹。
人员随后再搜查司机的住所,并于其夹万内检获大批货,有人向警方承认是自用及用来出售。两人分别涉嫌“非法售卖第一部毒药”及“管有第一部毒药”被捕。该名女乘客更涉嫌违反法庭颁发的“照顾或保护令”,已被落案起诉“管有第一部毒药”罪。
警方西九龙冲锋队人员昨日(12日)凌晨于旺角一带设置路障。据了解,于凌晨1时许,人员在广东道近登打士街,截查一辆可疑的士。其间,人员发现后座的15岁女乘客,左手手持一支电子香烟及一粒含有怀疑“依托咪酯”(俗称太空油)的电子烟弹,有人指是以300元向的士司机购入。警方经搜查后,在49岁男的士司机身上检获27粒含有怀疑“依托咪酯”(俗称太空油)的电子烟弹,并在15岁女乘客身上检获2粒怀疑太空油电子烟弹。
警员其后押解该名的士司机到其位于慈云山毓华街的住所内搜查,再于其夹万内,检获120粒怀疑太空油电子烟弹。行动中,检获的怀疑第一部毒药市值约44,700元。的士司机及乘客分别涉嫌“非法售卖第一部毒药”及“管有第一部毒药”被捕,案件交由旺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10队跟进。
▼警方过往检获的太空油烟弹▼
被捕男子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2月上旬向警方报到。警方经调查后发现,被捕15岁女童同时涉嫌违反法庭颁发的“照顾或保护令”,她现被暂控一项“管有第一部毒药”罪,案件今日(1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强调,依托咪酯(太空油)属《药剂业及毒药规例》(第138A章)管制下的第一部毒药,滥用会令身体严重受损,亦有致命风险。根据本港法例,非法管有第一类毒药属严重罪行,非法供应或使用依托咪酯,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2年及罚款10万元。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