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泉澳邨幼稚园遭掷怀疑腐液 低层住户疑不满返放学声响犯案被捕
沙田水泉澳邨一间幼稚园,周二(12日)疑被人掷装有怀疑腐蚀性液体的玻璃樽,警方经调查后,今日(13日)拘捕涉案64岁男子,指被捕人居于附近,怀疑不满幼稚园上学及放学时段发出的声响,因而犯案泄愤。
警方指高度重视案件,现正调查被捕人会否与早前在幼稚园附近徘徊的可疑人有关,并谴责罔顾法纪的行为,希望快速拘捕行动释除公众疑虑。
警方于昨日(12日)早上,接获沙田水泉澳村一所幼稚园职员报案,指门口怀疑被人淋泼腐蚀性液体,现场遗有一个破烂的玻璃樽。
警方接手跟进调查,翻查闭路电视后,发现发现同日凌晨约4时,一名男子向幼稚园大门投掷一个载有不明液体的玻璃樽。沙田警区刑事总督察卢永健表示,警方非常重视案件,认为行为造成公众担忧,特别针对弱势人士。沙田警区刑事部联同特遣队翻查大量闭路电视锁定目标人物,于今日(13日)上午在区内以“刑事毁坏”罪拘捕一名64岁本地男子。
被捕男子报称无业,并无精神病纪录,独居住于幼稚园附近相对低层的公屋单位,已入住两至三年,他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初步相信,疑犯不满幼稚园上学及放学时段发出的声响,因而犯案泄愤及企图恫吓他人。
调查期间,亦有家长指出,10月时曾有可疑男子于放学时间在学校附近徘徊,警方正调查与被捕人是否有关。警方亦已检取相关液体,等待化验师检验,以确认液体属性。
沙田警区刑事总督察卢永健表示,警方严厉谴责罔顾法纪的行为,并指任何人对声音问题不满,可循合法渠道投诉及表达。他又称,被捕人利用怀疑腐蚀性液体,恫吓社区持份者,单纯宣泄情绪,令区内居民、学生、教师及家长忧虑。警方非常重视案件,已立即采取行动,防止事件恶化,亦希望快速拘捕行动释除公众疑虑。
▼11月12日水泉澳邨幼稚园被掷不明液体▼
警方重申,刑事毁坏罪为严重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而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9A条,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解释,而在公众地方管有、保管或控制足以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的腐蚀性液体,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一经定罪,可处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