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龙虎山瀑布3男女大石当烧烤炉烧鸡翼 网民﹕报警就啱架喇!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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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鸡翼,我钟意食!”看电影见过周星驰用毛笔沾酱料烧鸡翼,但现实生活中,不论有几爱“烧鸡翼”,都必须要遵守法例。网上流传有3名男女,今午(10日)在薄扶林龙虎山郊野公园内,以大石当烧烤炉,架起铁网烧鸡翼,依山傍水大快朶颐,相当写意。不过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任何人不得在非指定烧烤地点“生火或用火”,有网民直斥其非,认为“报警就啱架喇”、“报警话有人放火”。而上传照片的网民亦指事后有4名警员上山,但不清楚有无执法。
上传照片的网民指,事发于下午3时半,“龙虎山瀑布,见到有人居然喺度烧烤,激死”。照片可见,3名男女在大石上铺了胶台布,放有饮料等,而后方另一块石头则用一堆碎石砌成了“烧烤炉”,正中央有一处凹位,疑有点火,上方则摆了一个铁网及数只鸡翼,鸡翼已烧成金黄色。
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只可在郊野公园范围内指定露营地点或指定烧烤地点生火或用火,任何人在郊野公园内非指定地点生火及用火,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1年。
网民对于3人的行径大为愤怒,担心酿成山火,认为应该报警拘人,“正常呢啲位唔可以烧嘢食,特别系郊区 。我点知佢会唔会搞到火烛?”、“如发生山火,出动直升机去救山火,即是烧紧大家嘅钱,影响咁大,当然唔可以做啦!”、“香港咁多烧烤炉免费用,系都要做坏规矩”、“报警话有人放火”。
渔护署回复查询指,署方今日并无接获相关报告,但会就相关个案跟进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