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宝马冲灯险撞BB车 警拘50岁男涉危驾 吁勿贪方便罔顾安全
网上有车cam流传,昨日(30日)约下午1时,屯门一辆宝马冲灯险撞推著BB车过马路的途人。片段中,一名女子推着一辆载有孩童的婴儿车于青山公路大榄段近小秀村横过马路期间,一辆私家车不顾交通灯指示驶至,险造成碰撞。事件中无人受伤。警方留意到网上片段,新界北交通部交通调查队经深入调查后,今日(31日)拘捕一名50岁姓符本地男司机涉嫌“危险驾驶”,他现正被扣留调查。据了解,涉事宝马的车主为一名商人,聘请被捕的私人司机工作,两人是雇佣关系。
此外,网上流传该车车牌字母为“FU”,有传指持“FU”车牌的车辆,是本港境外地方登记的车辆,签发“国际通行许可证”,作暂时或短期性使用的车辆。不过,据了解,根据资料显示,涉事车辆只是正常香港运输署登记的香港车牌。
警方呼吁,道路使用者应谨记遵守交通灯号及其他交通规则,切勿贪一时之便捷,而罔顾自己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根据香港法例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危险驾驶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能会被判处监禁3年,罚款港币25,000元及停牌2年。
事发昨日(30日)下午近1时,网上流传一段车cam,屯门一辆宝马私家车于青山公路大榄段往黄金海岸方向行驶,至小秀村对开冲红灯,险撞到与正推著婴儿车过马路的行人擦身而过,险象环生。行人立即后退回行人路,宝马亦扭右軚闪避。幸双方及时躲避,未有发生意外,吓得拍下车cam的车上男女惊呼,最终宝马司机停泊在前方巴士站,影片到此结束。
网民纷纷怒斥宝马司机危险驾驶,亦有上载车cam的网民指涉事宝马车牌英文字为“FU”。 根据《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英文字为“FU”、“FV”是向本港境外地方登记的车辆,签发“国际通行许可证”,包括从外地或内地来港,作暂时或短期性使用的车辆。不过,涉事车辆只有挂本地车牌,未见挂有内地车牌,据悉涉事车辆只是正常香港运输署登记的香港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