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湾李郑屋邨老翁裸体晒太阳  警调查后拘涉露体68岁男子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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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视资讯节目周一(7日)讲述一名老翁于李郑屋邨球场内赤裸上身跑步,其后裸露下半身晒太阳。警方今日(9日)表示,留意到近日有传媒报导,发现今年7月于长沙湾区内发生一宗怀疑猥亵暴露身体案件,一名男子在李郑屋邨一带暴露身体。

长沙湾分区特遣队人员经深入调查及部署后,今早在李郑屋邨拘捕一名岁68岁男子,涉嫌“猥亵暴露身体”,他现正被扣留调查。

一名68岁男子涉“猥亵暴露身体”罪被捕。(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暴露其身体任何部分,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00元及监禁6个月。警方呼吁各市民积极举报罪恶,警方对罪恶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