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用假台湾证件及他人登机证欲偷渡墨尔本 3男判囚22至34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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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表示,一名35岁内地居民男子、一名48岁台湾居民男子及一名60岁加拿大籍男子,因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航空公司服务,今日(2日)于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22个月、32个月及34个月。调查显示加国男为偷渡集团带家,协助内地男利用假的台湾证件及属于台男的登机证,企图乘飞机前赴墨尔本,但被入境处识破。

入境处反偷渡情报局于去年11月接获情报,指一名加拿大籍男子涉及偷渡活动,担任“带家”的角色。调查人员在香港国际机场禁区内,成功于来自曼谷的航班锁定该名带家,以及同行企图偷渡到外国的内地男,并进行跟踪及监视行动。

调查人员在香港国际机场禁区内,成功于来自曼谷的航班,锁定该名带家及同行企图偷渡到外国的内地男。(资料图片)

其间,人员发现带家先后与一名刚从高雄抵港的台湾男及与该内地男,进入同一厕格内交收登机证。及后,带家和内地男分别各自前往转机处,办理前往澳大利亚的转机手续;台湾男则独自前往港珠澳大桥管制站。

人员随后在前往墨尔本的登机闸口附近截查带家及内地男。经检查后,发现内地男手持前往墨尔本的登机证及一本伪造的台湾当局签发旅行证件,上面载有他的相片,但姓名则属于台湾男。调查人员亦在内地男随身行李内搜出一本中国护照、内地居民身份证及往来港澳通行证,确认他的真正身分为内地居民。台湾男则在尝试从港珠澳大桥管制站离境时被调查人员截获。

3名被告今日于区域法院被控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他们承认控罪,分别被判监禁22个月、32个月及34个月。

入境处反偷渡情报局破获一宗伪证偷渡案。(资料图片)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以欺骗手段而不诚实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