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男疑个人理由发泄对社会不满 五度剪断上水国庆灯饰电线被捕

撰文: 左朗星 罗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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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1岁男文员疑因个人理由,欲发泄对社会不满,涉嫌五度以剪钳剪断上水港铁站外庆祝国庆75周年灯饰的电线。他第五度犯案时,被调查的探员断正,终被截停,涉嫌“刑事毁坏”罪被拘捕。据悉,被捕人士任职私人机构交流团的文书工作,居住在于上水区,每日上班乘车会途经案发地点。警方初步相信他没有政治背景,仅对社会现况不满而一时冲动犯案,并非刻意针对任何与国家相关的事物进行破坏。

警方在被捕男子身上的环保袋中搜出一把蓝色剪钳及一条被剪断的20厘米长电线。(左朗星摄)

警方指,民政事务总署于9月15日,在上水港铁站连接上水广场的行人天桥,安装庆祝国庆75周年的灯饰,其后民政事务总署人员于9月19日、20日、21日及28日巡查时,发现灯饰电线四度被人剪断,遂于昨日(9月29日)报警求助。

上水港铁站外庆祝国庆75周年灯饰的电线,近日五度被人剪断,警方以涉嫌刑事毁坏拘捕一名涉案男子。(左朗星摄)

案件随即交由大埔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探员昨午前往案发行人天桥调查,下午4时许留意到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遂暗中观察,发现男子以剪钳将其中一块灯饰的电线剪断。探员展开追截,成功将报称文员的赵姓51岁男子截停,在其身上的环保袋中搜出一把蓝色剪钳及一条被剪断的20厘米长电线。案件其后交由大埔警区重案组接手调查,被捕男子目前仍被扣留调查。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10年。

大埔警区刑事总督察谭婧珊表示,警方借机会提醒,不论时地,若有人企图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警方会果断执法,以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并确保与十一国庆相关庆祝活动能安全有序进行。

大埔警区刑事总督察谭婧珊表交代案情。(左朗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