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朗善邨男子涉派发私烟传单 遭海关控烟办带走调查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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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7日)海关联同控烟办在元朗区一带公共屋邨进行代号“迅雷”的打击电话订购私烟活动及售卖私烟广告行动,一名男子在朗善邨善良楼派发逾900张售卖私烟的广告传单,被海关和控烟办带走调查。

今日(27日)海关联同控烟办在元朗区一带公共屋邨进行代号“迅雷”的打击电话订购私烟活动及售卖私烟广告行动。(控烟办提供)
一名男子在朗善邨善良楼派发逾900张售卖私烟的广告传单,被海关和控烟办带走调查。(控烟办提供)
海关人员在元朗朗善邨善良楼巡逻期间,发现一名男子在该大厦走廊派发宣传单张。

今日中午时份,海关人员在朗善邨善良楼巡逻期间,发现一名48岁中国藉男子在该大厦走廊派发宣传单张,于是海关联同控烟办人员立刻采取行动,截获该男子及在其身上搜出约 908张的售卖私烟宣传广告单张。

现场可见,海关税收罪案调查科将涉案男子押送至朗善邨善良楼,再次上门调查,约15分钟后,人员带同男子落楼,将他带上控烟办车辆。涉案男子派发的广告传单上印有“新客户即减$50 介绍三位朋友即送一条烟”,客户越买得多便越便宜,声称能全港送货,传单上亦印有不同私烟的牌子及价钱。

彩色传单上印有“新客户即减$50 介绍三位朋友即送一条烟”。(蔡正邦摄)
传单上印有不同私烟的牌子及价钱。

控烟酒办公室指出分发吸烟产品广告传单属违法行为。根据《吸烟(公众卫生)条例》,任何人士都不得展示、刊登、分发、广播;或透过电影或在互联网上放映烟草广告。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5万元。如属持续罪行,则在罪行持续期间,每日另加罚款港币1500元。

海关强调买卖私烟同属违法。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

若发现人派发私烟传单,海关亦会转交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跟进。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市民亦可透过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热线29618823举报派发私烟传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