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牛池湾住宅捣百家乐档 18人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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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一队人员经深入调查后,今日(26日)下午约1时,突击搜查牛池湾金池径一住宅单位,捣破怀疑百家乐赌档,检获一张百家乐赌台、约3万元赌款、面值约37万元的筹码及一批赌具。
行动中,一名姓邓(59岁)男子涉嫌“经营赌博场所”被捕、一名姓李(77岁)女子涉嫌“协助经营赌博场所”被捕;单位内另外6男10女(24至79岁),则涉“在赌博场所内赌博”被捕,其中一名女子为内地人。所有人正被扣查。
根据香港法例第148章《赌博条例》,任何人经营或协助经营非法赌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监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赌场内赌博,亦属违法,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罚款3万元及监禁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