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涉最少13宗爆窃案 吼低层单位 撬窗入屋不果断正

撰文: 黄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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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4岁内地男子,自今年1月起多次以双程证来港犯案,牵涉最少13宗住宅爆窃,损失金额约51万元。前日他在黄大仙区撬窗再次企图爆窃之际,被埋伏警员当场拘捕。

东九龙总区重案组第二队总督察苏志兵。(黄伟民摄)

警方东九龙总区重案组总督察苏志兵称,今年上半年爆窃案的数目,比去年同期增加112宗,上升19.6%,同时牵涉低层住宅单位的爆窃案亦有上升。东九龙总区刑事部根据深入调查及情报分析,并与内地部门进行情报交流,锁定一名34岁内地男子。

该名男子由今年1月开始,多次以双程证来港,主要针对一些接近大厦平台的低层住宅单位作案,事前“踩线”视察环境,入夜后趁单位住户离开即采取行动,沿大厦外墙水管或楼梯爬上平台,然后用螺丝批等工具撬窗进入爆窃。

警方在疑犯身上检取涉案用的螺丝批、衣物及港币1,700元。(黄伟民摄)
警方在疑犯身上检取涉案用的螺丝批及衣物等。(黄伟民摄)

苏续指,警方一直留意疑犯行踪,至9月7日他再次入境,于是积极追查。至前日(9月11日)下午,警方发现疑犯再次出动,在黄大仙多个屋邨踩线寻找目标单位。当日傍晚,疑犯爬上目标大厦的1楼平台,用螺丝批撬开单位窗户,惟不成功,沿路折返时,探员即现身采取拘捕行动,以企图爆窃及爆窃罪名拘捕他,在其身上检获涉案用的螺丝批、衣物,以及港币1,700元,他现正被扣留调查。

疑犯为增加警方调查难度,曾在作案时换衫及及戴上手套。警方相信他至少牵涉13宗东九龙及新界南总区的住宅爆窃案件,相关单位损失现金及珠宝首饰等,总值51万元。

苏志兵表示,市民可以考虑在家安装防盗系统,例如闭路电视、智能移动感应器等,或于窗户安装具感应功能的警报器。(黄伟民摄)

苏志兵表示,匪徒往往取易不取难,通常向低设防的单位出手,亦会向接近平台的低层单位出手。他呼吁市民务必要做好家居保安措施,例如安装窗花、加固锁头,出门前或入睡前,应锁好门窗。市民亦可以考虑在家安装防盗系统,例如闭路电视、智能移动感应器等,或于窗户安装具感应功能的警报器,并应尽量避免在家留下过多现金或贵重财物,否则应锁好贵重物品。

苏志兵呼吁市民务必要做好家居保安措施。(黄伟民摄)
苏志兵呼吁市民务必要做好家居保安措施。(黄伟民摄)

他重申,爆窃为严重的刑事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