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暑假大扫毒拘267人检逾7.5亿毒品 破“飞机猪”快闪贩毒团伙

撰文: 陈傲淇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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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刚开学,警方今日(3日)总结过去7至8月暑假期间扫毒行动。有贩毒集团招聘市民“快闪”即日来回东南亚国家,以俗称“飞机猪”形式贩毒。警方亦留意,有一款新兴毒品“依托咪酯”,本为医疗用途麻醉镇静药物,被毒贩渗入电子烟油再出售。

行动中,警方侦破192宗毒品案件,共拘捕262人,当中33人为20岁以下的年青人,最细包括两名15岁男女。警方检获约1,366公斤不同毒品及第一部受管制毒药,总值约7亿5千9百万元。

检获毒品市值逾7亿5千万 最主要为可卡因大麻

毒品调查科在刚过去的暑假,展开为期35天、代号“捍卫者”的反毒品行动,分别于7月14日至8月3日、8月18至31日多次执法,巡查毒品黑点,包括已领有牌照的娱乐场所。

行动中,警方一共侦破192宗毒品相关案件,以涉嫌“制造危险药物”、“贩运危险药物”、“经营毒窟”、“管有危险药物”、“管有第一部毒药”等罪,拘捕217男45女,年龄介乎15至72岁,部份人士已被落案起诉。

警方毒品调查科高级督察唐为国(左)、总督察湛耀光(中)及高级督察冯俊达 (右)交代案情。 (陈浩然摄)

262名被捕人中 33名20岁以下 年纪最细仅15岁

警方共检获约1,366公斤不同种类的毒品及第一部受管制毒药,总值约港币7亿5千9百万元。检获的毒品中,以大麻及可卡因占最多数,分别占695公斤、57公斤及2斤,检获的毒品主要来自警方于7月及8月,分别两次打击同一个贩毒集团所得,当中检取590公斤可卡因、元朗警区及东九龙总区共分别检取277公斤、140公斤以及119公斤的大麻毒品。

262被捕人中,有33名为20岁以下的年青人,7名为学生,当中有两名被捕者最年轻仅为15岁,该名15岁男童被警方以涉嫌“贩毒”拘捕,涉及34克霹雳可卡因,8.6克怀疑氯胺酮。另一名15岁女童则管有0.84克怀疑可卡因而被捕,33名被捕青少年中,有一半被警方以“贩运危险药物”罪拘捕。

警方指,毒贩招聘年轻人贩毒,往往会隐藏背后风险,最终年青人成为代罪羔羊,需要独自承受刑责,断送大好黄金时间。警方呼吁市民特别家长,关注年青人吸毒及贩毒问题。

现新兴毒品“依托咪酯” 本为医疗麻醉药物 被渗入电子烟油

行动中,警方亦检获新兴毒品,为2.17公斤的怀疑依托咪酯,俗称“太空油”的受管制药物,有关毒品主要呈粉末及液态状,警方留意到至2023年中,本港涉及依托咪酯的案件有上升趋势。毒品会被加入到电子烟油,配合电子烟机、或渗入液态电子烟弹,在社交媒体及娱乐场所上被发放销售。

警方表示,依托咪酯为第一部毒药,用于麻醉镇静药物,通常用于手术过程中,维持麻醉状态以及其他需要镇静的医疗过程。除非按照香港法例第138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的条文规定外,否则管有上述毒品,则属违法。而滥用依托咪酯,会引起身体不良反应,包括呕吐、血压降低,肌肉抽搐,长期服用可以引致幻觉,脾气暴躁,对脑部神经造成不可逆转伤害。

专家亦指出依托咪酯在医疗用途,使用的剂量是介乎0.1至0.3毫克血量,超过0.4毫克血量有机会致命。换言之,服用少量依托咪酯足以致命。警方会继续留意依托咪酯在香港被滥用的情况,亦会打击其他网上贩卖毒品,包括大麻二酚(CBD)以及四氢大麻酚(THC)产品。

贩毒集团以俗称“飞机猪”的形式,安排市民到其他国家贩毒。(陈浩然摄)

贩毒集团以“飞机猪”形式 快闪即日来回东南亚国家贩毒

警方亦留意到,贩毒集团以俗称“飞机猪”的形式,安排市民到其他国家接收毒品,然后将大量毒品藏于个人行李中偷运入本港。警方于昨日(9月2日),在香港国际机场在海关协助下,成功拘捕5人,并检获大约10.5公斤怀疑海洛英。

行动中,警方在入境大堂内截查3名本地人,分别为1男2女(年龄介乎19至24岁),从马来西亚回港。警方在其中一名24岁姓殷的女子的行李中,发现藏有大约10.5公斤共30块怀疑海洛英,市值约港币672万元。随行的24岁姓张男子及19岁姓黄女子,则为“监猪”的角色,以确保“飞机猪”顺利送达。

同一时间,人员亦在机场的的士站,截查拘捕两名本地男女,分别为31岁姓罗男子及27岁姓曾女子,调查所得,被捕姓罗男子,为操控“监猪”及“飞机猪”偷运毒品的集团主脑。 5名被捕人士现正扣查,其中4人将会被暂控串谋贩运危险药物罪,于明日(9月4日)到西九龙裁判处提堂。警方相信,行动成功瓦解了一个贩毒集团,警方将继续调查,不排除有进一步的拘捕行动。

毒品调查科高级督察冯俊达指,相信有本地贩毒集团在网上以“揾快钱”的标题招募“飞机猪”,安排他们到东南亚地区接收毒品,再有监视及护送“飞机猪”的角色,俗称“监猪”,偷运毒品回本港。事成后,成员会因应不同角色而获得3万至10万元报酬不等。警方,有别于以往毒品旅行团模式,贩毒集团不惜增加成本,以快闪模式进行,即日来回贩毒,以企图增加执法部门追查难度。

总督察湛耀光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陈浩然摄)

警方指,贩毒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若干犯毒品罪行而涉及未成年人士或跨境贩毒,法庭于定罪判决时,会考虑加刑。市民切勿以身试法。毒品调查科经亦会将新兴的毒品 “依托咪酯”加入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市民大众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