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联入境处新界南多区打击非法劳工兼扫黄 26人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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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新界南总区机动部队、葵青、沙田、荃湾及机场警区联同入境事务处,昨日(27日)在区内进行代号“冠军”及「权能者”的反非法劳工联合行动,突击搜查区内多个罪案黑点,总共拘捕26人,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部份被捕人将交由相关部门跟进。

执法人员拘捕多人。(警方提供)

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拘捕26人,包括1名本地男子、8名内地男子、1名本地女子、8名内地女子、4名非华裔男子及4名外籍女子,年龄介乎26岁至58岁,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逾期居留”、“逾期居留人士接受雇佣工作”、“非法入境”、“行使伪造文件”、“使用他人身份证”及“通缉人士”。

执法人员拘捕多人。(警方提供)

据了解,该4名非华裔男子来自巴基斯坦,其中3人持“行街纸”,余下持本港身份证,涉案4名外籍女子中,3人来自泰国,持护照到港,新界南总区机动部队和荃湾警区特别职务队在荃湾市中心进行扫黄行动,怀疑她们进行卖淫活动,涉嫌“违反逗留条件”被捕,余下1人来自印尼,持本港身份证。

警方在沙田拘捕涉案女子。(警方提供)

至于16名涉案内地男女中,14人持双程证,其余2男没有身份证明文件,其中2名内地女子由沙田警区特别职务队同日拘捕,警员突击搜查沙田2间酒店,打击非法劳工及扫黄行动,分别拘捕1名37岁及1名45岁内地女子,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同时检获一批证物,包括避孕套及即弃毛巾。

据悉,被通缉的31岁涉案本地男子早前欠交罚款,因而遭到通缉。

涉案女子在沙田被带走扣查。(警方提供)

警方强调,雇主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是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则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