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屿山交通日 打击电动单车拘3男 另发80张“牛肉干”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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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总区交通部、大屿山警区交通队及大屿山北分区人员昨日(8日)在区内举行交通日,重点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违例泊车及不守规则过马路等交通问题。行动中,人员共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龄介乎51至64歳,涉嫌“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未经准许在行人路上驾驶电单车”及“驾驶未有登记及未持牌车辆”,并扣查3部电动可移动工具。所有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8月下旬至9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扣查3部电动可移动工具。(警方提供)

另外,人员共发出80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及22张传票,涉及违例泊车、在限制区内装卸货物、没有许可证而在封闭道路上行驶、没有遵循道路标记、没有展示有效的车辆牌照、在没有稳妥系上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货车、行人不依交通灯号横过马路及在行人路上骑单车等。

警方重申,非法驾驶电动移动工具有机会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一经定罪,除罚款外,更有机会被取消驾驶资格。

警方亦提醒民众,电动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单车径及行人路上使用,市民必须遵守相关法例。警方亦会继续在区内严厉执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警方扣查3部电动可移动工具。(警方提供)

电动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单车径及行人路上使用,市民必须遵守相关法例。警方亦会继续在区内严厉执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