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打击违法展示吸烟产品广告 控烟办新蒲岗移除4个灯箱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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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控烟酒办)特遣队人员今早(8日)在新蒲岗执行“反香烟广告行动”,分别在景福街士多及街边舖,检获4个香烟广告灯箱及广告牌。
控烟办强调任何人如违反《吸烟(公众卫生)条例》有关禁止吸烟产品广告的条文,一经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5万元。如属持续罪行,则在罪行持续期间,每日另加罚款港币1500元。
署方在2023年开始加强主动便装执法和跨部门联合行动。违例吸烟检控数字因而大幅提升,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由2022年约6,290张,上升超过6成至2023年的逾10,260张。
此外,为加强打击在禁烟区非法吸用水烟活动,控烟酒办在过去12个月采取过百次针对在禁烟区非法吸食水烟的行动,并向违例吸烟者发出145张定额罚款通知书,以及向协助教唆违例吸烟及相关罪行的酒吧/食肆负责人及店员发出74张传票。
另外,由去年1月至今年7月,控烟酒办移除超过2,130个载有吸烟产品广告的网页、社群媒体帐号或贴文。同期,控烟酒办就展示或派发吸烟产品广告的违例行为共发出124张传票及43封警告信。
控烟酒办会持续采取相关执法行动,并就每宗涉及吸烟产品广告的投诉作出跟进及调查,以及将涉嫌违反《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的怀疑私烟个案转交相关执法部门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