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屯门工厦捣枪械工场拘4人 检15支气枪半制成品及大量零件子弹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人员于前日和昨日(5日及6日),展开代号“雷霆”暨“勇汉”的行动,捣破一个制造及无牌经营枪械及弹药的犯罪集团,检获4台用作制造枪械部件的大型机器、15支预压式气枪半制成品,以及大量铅弹和枪械部件。探员拘捕4名涉案男女,其中两名男子已被落案起诉,余下一男一女则获准保释候查。
警方早前透过情报搜集和分析,发现有犯罪集团在香港制造枪械部件,并组织团伙成员将枪械部件运送至外地。探员留意到该犯罪集团近期有活动,遂于前日(5日)即时采取行动,联络货运公司,截获由犯罪集团寄出、46个装有预压式气枪半制成品的可疑包裹。警方同时突击搜查屯门两个相信为怀疑制造工场和储存货仓的工厦单位,并在制造工场内以“串谋无牌经营枪械或弹药”罪拘捕两名年龄分别为39岁及40岁的男子。
人员在怀疑在无牌经营的枪械制造工场内,共检获4台用作制造枪械部件的大型机器、15支预压式气枪半制成品、超过100块相关半制成部件、超过150件相关部件、8支压缩气樽、30支枪管、超过150盒俗称“痰罐仔”的铅弹、超过220块金属原材料、8台电脑和13部电话等。军械法证课人员初步评估检获枪械的枪口能量超过50焦耳,详情有待进一步检验。
其后,警员亦在元朗及葵涌区拘捕另外两名团伙成员,包括一名30岁女子及一名50岁男子,他们亦涉嫌“串谋无牌经营枪械或弹药”。警方相信两人参与犯罪集团运作,协助经货运公司运送枪械组件至外地。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无牌经营枪械或弹药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及罚款港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