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湾贼男称畀“金牛”要的士司机找续 伺机抢钱逃去警闪电拉人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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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湾发生抢掠的士司机案。周三(7月31日)下午,警方接获一名的士司机报案,指较早前一名男子乘坐其的士抵达幸福街后,聱称以1,000元钞票缴付车资,并要求找续。惟司机从衫袋拿出找续用的现金时,疑犯将钱抢走,逃之夭夭。

长沙湾分区特遣队接手调查,并翻查及分析现场一带大量闭路电视片段,掌握贼人容貌、衣著特征及逃走路线。同日晚上,警方瞬即锁定疑犯身份并将其拘捕,同时检获涉案衣物。疑犯正被扣查,交由深水埗区刑事调查队第1队跟进。

被捕男子遭带署扣查。(facebook“深水埗警区”图片)

警方强调,抢掠罪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9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