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太子道东拘两男女 揭寓所藏大麻烟油及电子烟机值逾$14万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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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一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今(29日)晚约7时,在太子道东截查两名男女。其后,人员搜查他们在上址附近的住宅单位,并于屋内检获31支怀疑大麻烟油及440部电子烟机。行动中,检获的证物市值共约14万元。
经初步调查,该两名分别31岁姓叶本地男子及24岁姓裴本地女子,涉嫌“贩运危险药物”和“售卖及管有另类吸烟产品”被捕,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一队跟进。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贩运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另外,根据《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第371章),任何人进口、推广、制造、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和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