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37名黑工外卖员 7人借帐户同被捕 平台允停违法外卖员帐号
警方西九龙警区拘捕44名男子,当中37名非华裔黑工涉嫌利用他人的外卖平台帐户送外卖;而他们全部驾驶电动单车出勤,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事件中借出帐户的7人,同告被捕。
外卖平台向警方承诺如发现外卖员有违法行为,例如使用电动单车或严重违反交通规则,有机会吊销相关人士的资格。据了解,它们包括Deliveroo、 Foodpanda和Keeta。
西九龙警区重案组总督察谢于毅称,警方留意到有持“行街纸”的非华裔黑工,利用属于他人的外卖员平台帐户,进行送外卖工作,而部份人士更罔顾道路使用者安全,使用可移动交通工具,例如电动单车送外卖。西九龙总区刑事部及交通部,于6月11日至7月23日期间,采取代号“猎火”的“朝阳”执法行动。
行动中,警方派出便装人员在西九龙总区内共拘捕37名非法劳工(22至58岁),当时他们全部用电动单车送外卖;而且他们全部持“行街纸”,利用他人的外卖员平台帐户送外卖。
37人中,15人是孟加拉籍、11人印度籍、10人巴基斯坦及1人来自埃及,他们涉嫌“串谋诈骗”、“禁止接受雇佣工作”、“驾驶未有登记车辆”、“无有效执照驾驶”、“无有效第三者保险下驾驶”及“驾驶时无带合规格头盔”,行动中检取全部36架电动单车。
警方其后亦拘捕7名持香港身份证人士(36至65岁),包括1名巴基斯坦人、2名印度人、3名尼泊尔人及1名港人,他们在外卖平台上经身份证注册成为外卖员的户口持有人。他们涉及提供帐户予被捕人士送外卖,涉嫌“串谋诈骗”。被捕43人全部为男性,现时获准保释后查。
电动单车违法行驶 危及其他道路使人
西九龙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总督察何隽轩指出,电动单车的最高时速可以超过每小时50公里,与电单车没有太大分别。无论在行人路上或马路上使用,后果均可大可小。它们毋需要缴牌费,没有买第三者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受害人得不到应有保障;而电动单车没有车牌识别,亦增加警方追查驾驶者的难度。
平台允停违法外卖员帐号
除执法外,警方亦与本港主流的外卖平台开会,对方承诺如发现外卖员有违法行为,例如使用电动单车或严重违反交通规则,有机会吊销相关人士的资格。
警方亦联络区内大型屋苑,提醒保安员要登记外卖员资料,一旦发现外卖员是没有身份证人士,建议立即报警。
特遣队高阶督察刘浩邦提醒各道路使用者,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有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当中包括“驾驶未有登记车辆”、“无有效执照驾驶”、“无有效第三者保险下驾驶”及“驾驶时无带合规格头盔”, 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而罔顾或危害他人安全的驾驶行为,可能干犯“不小心驾驶”或“危险驾驶”等相关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港币2.5万元及监禁3年。
协助或教唆非法工作同样犯法
西九龙重案组高阶督察林子镰称,被捕的外卖员全部没有身份证,都是利用他人的帐号去接单送外卖,被捕的户口持有人与外卖员是同乡或者朋友关系,他们借出外卖户口予非法劳工,并利用外卖平台的监管漏洞进行外卖工作。
警方与外卖平台的会议上,已敦促对方改善登记机制的漏洞,希望从源头堵截非法劳工。
警方提醒外卖员帐户的户口持有人,根据《入境条例》,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是不能够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另外,将外卖平台帐户给予非法劳工,等同协助或教唆非法工作,面对的刑责与非法劳工一样。外卖员以及户口持有人,会干犯串谋诈骗,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
外卖平台及各行业的雇主亦须留意,根据《入境条例》,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最高可罚款50万元和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