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于大埔街头要求他人提供性服务 六旬汉被捕遭落案起诉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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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区特别职务队今日(11日)在区内展开反色情行动,在广福坊附近发现一名61岁男子,涉在街头要求他人提供性服务。

该名男子涉嫌“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被捕,已被暂控一项“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将于7月24日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涉案61岁男子被捕。(警方提供)

警方强调,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47条,任何人在公众地方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最高可被判入狱6个月及罚款1万元。警方呼吁市民提高警惕,不论是索取或提供性服务均可能犯法,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