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买卖问题争执 葵涌回收店主遭持刀指吓 45岁汉涉藏武器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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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9日)凌晨时分接获葵涌打砖坪街一间回收舖的负责人报案,指一名男子于其店舖内因买卖问题与他发生争执,其间该男子以刀指吓他及企图破坏店内物品,及后逃去。葵涌分区特遣队人员立刻深入调查,翻查大量闭路电视,今日(10日)晚上在青山公路葵涌段以“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拘捕一名45岁姓邢男子,相信他与案有关。

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七队继续跟进。

行动中,警方以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拘捕一名男子。(警方提供)

警方警告,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33条,任何人如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在任何公众地方携有任何攻击性武器,即属犯罪,最高刑罚是监禁3年;警方提醒市民,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属严重罪行,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