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疑现虐猫狂徒 捉擒按压地上扭猫颈 警沥源邨拘37岁涉案男
撰文: 陈傲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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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Facebook近日广传一则帖文,指一名男子于7月5日在沙田区一屋苑平台徒手袭击一只家猫。有关帖文指,帖主在平台发现一只属于街市店舖放养的黄猫,被一名男子从后偷袭扑倒,再捉擒猫咪按压地上,尝试扭曲猫咪前爪及折颈,帖主见状呼喝制停,虐猫男亦随即离去。帖主在文中指出,已就事件报案。
警方回复指,近日于网上社交媒体留意到相关帖文。沙田分区特遣队主动跟进案件,经深入调查后,于周一(8日)在沙田沥源邨一单位,以涉嫌“残酷对待动物”拘捕一名37岁姓樊本地男子。他现正被扣留调查。行动中,人员检获被捕男子犯案时所穿衣物。案件交由沙田警区动物罪案警察专队跟进。案中家猫经初步检查没有表面伤痕,已交回其主人照顾,并将送往爱护动物协会进一步检查。
帖文提及,事主形容当时在沙田好运中心松林阁平台“听到只猫惨叫,我即刻冲(冲)翻回头”,目击一名男子从后偷袭猫咪,将牠一手按压地上,“肚腩向上,(男子)再用左手扭佢(猫咪)只前手(爪)”,事主立即呼喝制停,惟男子并没放手,更将手伸向猫咪颈部向右扭,状似要强行折断猫颈。
至帖主赶到施袭男子身旁,男子终肯放手,猫咪也得以逃脱离开。帖主指,施袭男子不断喃喃自语重复“佢搞到我流血”,事后亦拍摄下虐猫男的身影,将事件公开于网上。
及后,关注动物权益的网络媒体《香港动物报》亦有跟进相关事件。证实遇袭的猫猫叫毛毛,是一只3至4岁已绝育的猫女,为好运中心街市鱼档职员所放养,主人一度答应带回家养,后来又带回鱼档,计划买一个两层铁笼,又呼吁街坊发挥守望相助精神,留意其他社区动物的情况。
警方重申,残酷对待动物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3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