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海岸酒店7岁童溺毙 救护疑未携AED 消防无回应:按机制检视
屯门黄金海岸酒店昨晨(7月1日)一名7岁男童怀疑在泳池遇溺昏迷,送院抢救后不治。有目击者告知《香港01》,指发觉救护员到场准备接手处理伤者时,怀疑未有带备自动心脏除颤器 (AED),亦无即时替病人进行心率分析或除颤电击,质疑是否有违指引或处理不当。
有业内人士透露,救护指引无要求必须携带AED机,但一般会带同,不过亦需视乎实际情况。消防处回复查询时,无交代处理个案的救护员有无带备AED机到达现场,但称当时小童已不省人事,被连接上由酒店泳池提供的AED机,正进行心律分析,又指救护人员在送院途中有换上消防处的除颤监护仪。消防处亦指,会按既定机制检视相关的个案。
据悉,昨日消防救护内部亦有讯息流传,指有救护人员处理一宗个案时,到达现场后发现未有携带AED机。讯息并提醒各局救护员进行所有紧急救护服务时,须带备AED机、氧气、救护袋。
根据网上一份消防处的行动指引,提及所有紧急救护车和救护电单车现时均配备AED。但未见有公开指引说明救护员离开救护车并前往案发现场时,须携带哪些急救工具。
有业内人士透露,内部设有相关指引,要求救护员要带备必须的急救用具前往现场,但要视乎每宗个案情况,例如报案时所述的现场情况,AED有可能不是必须携带的工具。不过,事件传出后,由今日起,救护员处理任何个案时,都需要带同AED机。
另一业内人士则称,AED虽然不是指引列明必须携带的工具,但一般情况下,救护员都会带到现场,除非有其他更优先需要处理的急救情况,需用上其他更重要的设备。
消防:按既定机制检视相关的个案
消防处书面回复《香港01》时交代事发经过,指当时救护车接报后7分钟赶及现场。而救护员到场后,目击一名自称医生的人士正为小童施行心肺复苏法,当时小童已不省人事,被连接上由酒店泳池提供的自动心脏除颤器,正进行心律分析。及后,救护人员随即接手为小童在现场进行治理,送院途中继续为小童施行心肺复苏法,及换上消防处的除颤监护仪。
惟问及处方,在处理遇溺救援时,救护员必须带备什么装备,当中是否包括AED机时,消防处没有正面回应,仅称消防处会按既定机制检视相关的个案。
黄金海岸酒店则回应指,泳池按相关规定有救生员当值,并设有自动心脏除颤器等急救设备,有关部门正调查案件,酒店会全力配合调查。
不幸溺毙的7岁死者,于昨早近10时由父亲带着,与另一名兄弟在酒店泳池游泳。近1小时后,死者被发现在深水池遇溺,该池水深介乎约1.3米至2.3米。死者被救上池边后,由救生员和一名在场的医生急救,随后被送往屯门医院抢救,当时仍陷昏迷,延至下午2时许不治。案件暂列对所看管儿童忽略,交由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
AED助恢复心脏正常跳动 正确使用可以在关键时刻挽救生命
根据消防处资料,要拯救心脏骤停的患者,必须尽速为其施行心肺复苏法(CPR),并使用自动心脏除颤器(AED)进行除颤电击,因为每迟1分钟,患者的存活率便会降低7至10%。
AED是一种用来在心脏骤停的紧急情况下帮助恢复心脏正常跳动的设备,会自动检测患者的心律,并在检测到异常心律时以电击去颤,让电流通过心脏,先停止乱跳,再由心脏的窦房结释出电流,令心房重新跳动,以供应血液至身体器官,维持身体所需之血液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