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将军澳店舖内疑被非礼 警查“天眼”一日后拘44岁西装男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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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澳警区昨晚(26日)接获一名女子报案,指其14岁女儿昨午在运亨路一店舖内,怀疑被一名男子非礼。将军澳警区特遣队人员翻查附近闭路电视及经深入调查后,今日(27日)在运亨路一商场内,拘捕一名44岁姓莫本地男子,他涉嫌非礼,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将军澳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跟进。
警方提供图片可见,涉案男子被捕时身穿西装及皮鞋,被警员押上警车。据了解,他与受害人并不相识。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22条,“猥亵侵犯”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0年。警方强调对于任何猥亵侵犯的罪行,采取零容忍态度,必定会严正执法,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