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养绿海龟|海洋公园接收未成年“太郎” 将与渔护商讨后续安排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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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危物种绿海龟“太郎”被人放入发泡胶箱,运送至鲗鱼涌一间环境保育中心门前,饲主留下一封信称无力再饲养“太郎”,“海峰环保教育”机构创办人郭秀云一度协助接收,之后联络渔农自然护理署及海洋公园跟进。

渔护署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署方接获报告后,派员到场接走该只未成年的绿海龟,其甲壳长约50厘米,无明显表面伤痕。海洋公园则回复确认,该只绿海龟已送到海洋公园观察,稍后将会由园内兽医为其进行身体检查;公园会与渔护署商讨有关动物的后续安排。

绿海龟“太郎”被人放入发泡胶箱,运送至鲗鱼涌一间环境保育中心门前。(黄伟民摄)

“海峰环保教育”机构职员于昨晚(24日)发现一只海龟被遗弃在门外,并附有海龟的生活用品、粮食和一封信,饲主在信中称于7年前购入该只绿海龟“太郎”,由其幼年开始饲养,惟因“太郎”体型渐长,饲主无法提供合适环境,无奈之下只能转送他人继续养育,信末并称自己“唔系一个合格的主人”。

饲主留下一封信称无力再抚养,忍痛只能转送他人。(陈丽娟摄)

机构创办人郭秀云接获职员通知后,赶回机构翻查闭路电视片段,发现两名男子昨晚10时许将“太郎”送到机构门前。郭与职员照顾“太郎”一晚后,今日将牠交予渔护署及海洋公园人员接手。

两名穿深色衫及戴口罩的男子,昨(24日)晚10时许用木头车将一个用黑色胶袋包裹的黑色箱及一个红色纸袋,放在机构门前,随后离去。(郭秀云提供)

海洋公园确认“太郎”为绿海龟,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被列为“濒危”级别的物种,牠已被送到海洋公园后勤设施观察,稍后将会由园内兽医为其进行身体检查;与此同时,公园会与渔护署商讨“太郎”的后续安排。

海洋公园多年来一直支援渔农自然护理署的海龟救援工作,自2000年起,已拯救超过100只海龟,并成功把79只(大部份为绿海龟)放归海洋。园方呼吁大众不要非法饲养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职员昨晚发现“太郎”后,由于牠浸泡的水温过高,职员立即寻找大胶箱安置牠,并为其换水。(黄伟民摄)

渔护署表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本港所有野生龟类(包括所有海龟品种)均被列为受保护野生动物。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狩猎、故意干扰、购买、售卖、输出、要约出售或要约输出、管有或控制受保护野生动物,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一年。

同时,署方指出绿海龟(Chelonia mydas)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的列明物种,其进口、出口及管有在本港均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所规管。任何人如非按照《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规定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