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3宗电骗案涉款逾$150万 16岁学生及39岁孕妇涉上门收钱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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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侦破3宗“猜猜我是谁”电话骗案,拘捕一名16岁男学生及一名39岁孕妇,他们分别与5月至6月发生的3宗电骗案有关,涉款逾150万元。警方表示,受害人均为长者,年龄介乎77至89岁,案中骗徒徉装成长者的家人,讹称自己被捕,要求大量保释金;而电骗集团则用金钱利诱一些特定人士,包括家庭主妇及学生上门收取骗款,从而令受害人减低戒心交出骗款。
西区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六队督察黄启琛表示,警方在5月至6月分别接获一名77岁老翁及89岁老妇报案均指收到不明来电,而骗徒则在电话中徉装为其家人,并讹称自己因刑事案被捕拘留,需要大量保释金。其后,骗徒安排同党到受害人住所收取骗款,两名受害人不虞有诈,分别将11万及112万的港币、人民币交付到骗徒手上,直到与家人透露事件后,才得知受骗。
西区警区刑事部人员翻查大量闭路电视及深入调查后,成功锁定两名上门收骗款的成员。警方昨日(12日)采取行动,分别于铜锣湾及天水围拘捕一名16岁男学生及一名39岁孕妇,其中该名被捕孕妇同时牵涉一宗5月13日在将军澳发生的电骗案,她当时亦担任上门收款的角色,骗取约28万元;黄启琛续指,两名被补人现场被扣留调查,警方将继续调查两人是否牵涉更多骗案及骗款去向。据了解,被捕人收取约500至1000元报酬。
西区警区刑事部总督察卢建邦称,案中电骗集团用金钱利诱一些特定人士,包括家庭主妇及学生上门收取骗款,从而令受害人减低戒心交出骗款,案中有长者被骗去毕生积蓄。卢建邦续指,虽然被捕人士角色只负责上门收钱,但警方会针对这类型的骗案向法庭申请加刑。另外暑期将至,家长也应教导子女,避免他们被不法之徒利用。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触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