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岗店舖月内四度遭盗走门外食材 警翻查大量“天眼”拘六旬汉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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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5月14日至6月4日期间接获4宗报案,指一间位于新蒲岗衍庆街的食材店,凌晨时份尚未营业时,四度被盗去放于门外的食材。黄大仙警区刑事情报组经深入调查及翻查大量闭路电视片段后,今早(6日)于衍庆街拘捕一名姓林(65岁)本地男子,他涉嫌“盗窃”,已被控一项“盗窃”罪,将于7月5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交由黄大仙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三队跟进。

警方重申,“盗窃”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9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