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日本空运四条烟来港 报称沐浴露企图鱼目混珠 海关拘28岁男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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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现有歹徒从日本空运私烟,报称沐浴露试图鱼目混珠,但重量明显轻过沐浴露,加上X光影像有可疑,当场揭发邮包内藏4条怀疑私烟(合共800支),估计市值约3,600港元,应课税值约2,600多元,关员经调查后,于本月16日拘捕一名男子。海关展示相关怀疑私烟,可见是日本牌子万事发(Mevius)。

海关检获800支怀疑私烟。

海关税收罪案调查科私烟电购专责小组调查主任彭子升交代案情指,海关机场科本月16日,根据风险管理原则抽验一票由日本入口、报称载有沐浴露的邮包,发现重量和报称物件不相符,同时发现X光影像有可疑,于是打开邮包检查,发现到该个邮包内藏800支怀疑私烟,估计市值约3,600港元,应课税值约2,600多元。

税收罪案调查科接手跟进案件,根据邮包资料显示,收货地址是荃湾一幢工业大厦,关员迅速展开监控递送行动,成功在荃湾区拘捕一名28岁本地男子,该名被捕人士是邮包收件人,报称工程顾问,他将会被保释候查。

海关拘捕一名男子。

海关强调会从不同层面全方位打击私烟活动,堵截不同方式渠道的私烟活动,海关再次呼吁市民切勿抱有侥幸心态,认为数量少就可以逃过法网,无论透过邮包、寄送、电话、落单、网上订购或街头贩卖,不论涉及的香烟数量多寡, 只要海关有理由相信是未完税香烟,定必果断采取执法行动,市民切勿贪图利益而负上刑责。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另外,走私属严重罪行,任何人就《进出口(一般)规例》第60张附属法例A附表一第二部所指明的任何物品,而违反第一款的规定即属犯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