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将军澳打击交通罪行 包括驾驶未经发牌电动车 拘4人控55人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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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将军澳警区留意到有道路使用者,在单车径上作出各种违法行为,对其他驾驶者或行人构成危险,将军澳警区特遣队、交通队、军装巡逻小队及警犬队一连四日(本月11日至本月14日)在区内展开代号“朝阳”的行动,合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年龄介乎19至48岁,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无牌驾驶”、“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在行人道路上驾驶电单车”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
行动中,警员亦检控另外46名本地男子、2名外籍男子、1名非华裔男子、5名本地女子及1名外籍女子,年龄介乎16至75岁,涉嫌“在行人路上踏单车”或其他与单车相关违例事项。据了解,被捕外籍男子来自新加坡,涉案非华裔男子则是巴基斯坦裔,被捕外籍女子来自印尼,全部人持护照到港。
警方称,提升道路安全是将军澳警区的行动的首要项目。警方非常重视道路安全,日后亦会继续采取相关的执法行动,并会派出军装及便装的单车巡逻队员以打击相关违例事项。警方呼吁市民遵守交通规例,切勿使用任何未经运输署发牌的电动车,否则可能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