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平安大楼大维修惹争议 法团将换届 关注组望胜选监督工程

撰文: 邓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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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平安大楼去年底因大维修工程引发争议,有业主指大会通过拣选的工程公司及其3000万元维修方案,相比市建局独立顾问估价高出18.23%,当中有逾千万元费用属选择性项目(即非必要项目)。5%业主不满结果,于是联署要求再开大会推翻决定,惟第二次大会投票却因票数不足失败,不过会上议决剔除部分选择性项目,工程费减至2700万元。其后有关注组欲再开大会推翻决定,惟法团已经与承建商签约,3月份工程正式展开。关注组认为现时“米已成炊”,如违约要赔偿,只会得不偿失。但本周五(17日)法团管理委员会即将换届,关注组有意参选并希望赢得委员席位,继续监督整个工程进行。

油麻地平安大楼正在大维修,惟工程费用曾惹争议。(林泽锋摄)

楼龄64年的平安大楼,去年准备大厦维修事宜及为工程招标,最终有逾30间公司入标,价钱介乎2200万至4900万元。直至去年12月28日,法团举行业主大会,商讨大厦维修工程事宜,以及面见及拣选承建商。而法团聘请的工程顾问公司则拣选三间入标价介乎3000万至3100万元的承建商到场为业主讲解。当日市建局也派员解释资助计划及申请事宜。

当日有业主要求顾问公司解释拣选三间承建商的准则,并质问为何不拣选最低投标价的公司。顾问公司表示,是以中间价挑选承建商,又指落标最低的5间承建商曾有诉讼纪录。最终业主在大会上投票拣选其中一间标价3000万元的承建商。

去年12月28日,法团举行特别业主大会及拣选承建商。

“平安大楼维修关注组”成员江小姐认为,以中间价为准则拣选承建商的说法不合理,并指如有承建商以1亿元入标,若以中间价拣选,大厦很可能要挑选5000万元的工程。

江小姐指,有业主不满投标结果,倾向拣选较便宜的承建商,又质疑3000万元的工程费中,有约1200万元属选择性项目(即非必要项目),包括更换食水喉、大堂装修及14个天井维修等工程。然而食水喉更换不够20年,根本没必要再更换。“平安大楼维修关注组”遂收集5%业主签名,要求召开特别业主大会,希望推翻12月份的大维修议决,以及反对法团与承建商签约。

江小姐指,有业主不满投标结果,倾向拣选较便宜的承建商。(香港01记者摄)

今年2月6日,法团应业主要求,再次召开大会商讨大维修事宜,会上业主议决剔除选择性项目中“更换食水喉”一项,令总工程费减少约230万元。至于推翻12月份拣选承建商的议决,却以7票之差失败。该次大会上,市建局代表曾提及,法团拣选的承建商标价较市建局独立顾问估价高出18.23%。

“平安大楼维修关注组”遂再次收集5%业主签名,并于大会翌日(2月7日)致电及Whatsapp通知法团主席,表示打算再开第三次大会,要求主席切勿与承建商签约。惟当日多番联络主席无果。直到2月尾,业主发现承建商在大厦张贴通告,指将于3月初开工及举行拜神仪式,始知法团已与承建商签约。

江小姐表示已多番知会主席想召开第三次大会,故与承建商签约一事理应等待第三次大会后再处理,不明主席为何急于签约。而法团于3月底发通告向业主解释,议决经两次大会通过,才与承建商签约,做法合情合理;又指大厦十多年前曾选用以最低价落标的承建商,惟当时业主反映质素较差,故才另选其他承建商。现时维修费总额约2700万元,扣除大厦管理费户口拨出的200万元补贴,即360户摊分2500万元,自住业主如获资助,每户只需付2万至3万元。

江小姐坦言,既然法团已经与承建商签约,现阶段再强行推翻结果,可能要违约赔偿,只会得不偿失,故关注组打算于5月17日的法团换届选举中派出至少9人参选,希望能赢得委员席位,届时将会继续监督整个维修工程。

《香港01》就事件向法团主席查询,正等候回复。至于曾担任平安大楼法团委员的立法会议员李世荣,均有出席去年12月份及今年2月份的大会,他指是受业主所托,担任法团委员一层监察大厦管理,他指过去两次大会均没有就维修方案投票,交予居民讨论及决定。对于大会通过的维修方案比市建局独立顾问估价高出18.23%,他认为不能只看价钱,要货比三家及综合评估各因素,例如承建商是否有不良纪录、过往工程表现、有没有法律诉讼等。李世荣指,日后政府应考虑修订第344章《建筑物管理条例》,加重政府监管的比例;亦希望居民多参与及讨论屋苑事务,减少误会。李世荣续指,因公务繁忙,早前已辞任平安大楼法团委员一职。

市建局:会按独立专业顾问估价作依据,审批维修津贴之申请

市建局回复指,平安大楼法团已申请“楼宇更新大行动2.0”资助计划,局方亦于2020年5月11日发出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就法团工程合约标价较独立专业顾问的估价高逾18%的事宜,市建局已书面提醒法团在拣选承建商时,除标价外亦须考虑不同因素,法团应再详细了解其委聘的顾问于回标分析中对承建商之标价评审;市建局并建议法团将有关信件张贴于大堂当眼处,供大厦业主参考,有关建议获法团接纳并贴出信件。

市建局指,该法团于2024年2月与承建商签署工程合约,而法团并没有将草拟的工程合约提交市建局。市建局表示,无权干预业主及法团的最终选择;然而若最终工程合约的金额高于独立专业顾问的估算,市建局会根据独立专业顾问的估价作为依据,审批有关维修津贴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