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五一黄金周前后打击白牌车 “放蛇”租车图去珠海 3司机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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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港岛总区及西九龙总区交通部五一黄金周前后在区内进行代号“破茧”行动,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用途,总共拘捕3人。
警员乔装乘客在网上平台分别租用一辆私家车,在本地进行接载服务及两辆私家车前往珠海,收费约2,200至2,600元,当司机接载乔装警员开始行程后,警员随即表露身份,警员共拘捕3名本地男司机,年龄介乎37岁至54岁,涉嫌“驾驶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他们已获准保释候查,本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强调,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有关“车辆使用的限制”的条文,除非获发有关牌照,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容许他人驾驶或使用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1万元及监禁6个月。涉案车辆的牌照亦可予暂时吊销3个月至6个月。车辆将被扣押直至有关吊销期届满为止。
根据香港法例第272章《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任何人若没有为汽车购买第三者保险,即属违法;可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并吊销驾驶执照12个月至3年不等。
由于非法出租载客取酬的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乘客及其他车辆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应有的保障,警方呼吁市民切勿租用有关车辆,警方重申行动仍在进行中,亦会继续采取果断的执法行动,打击有关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用途或载客取酬用途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