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坑口村村屋遭两匪爆窃 警拉一内地男子 一人仍在逃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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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二(17日)警方接获报案,指将军澳坑口村一村屋单位遭两人爆窃,户主经点算后,损失约2,500元。警方经翻查与分析大量闭路电视片段和情报搜集后,将军澳警区特遣队联同将军澳警区情报组人员采取联合行动,昨日(19日)在马鞍山以涉嫌“爆窃”拘捕一名39岁姓田的内地男子。案件交由将军澳警区重案组第二队跟进,案件仍在调查中。
根据《盗窃罪条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条,“入屋犯法罪”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判处监禁14年。
警方呼吁市民外出时应将窗户及大门锁上做好防盗措施,包括安装智能闭路电视,锁好门窗等,亦避免存放大量贵重财物及现金在住宅内。警方会不遗余力打击罪案,从多方面做好防罪灭罪工作,包括调配军装及便装人员,不定时针对性巡逻。同时呼吁各位市民、保安、以及物业管理人员继续与警方保持紧密连系,以免匪徒有机可乘,一同携手合作,打击爆窃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