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破远洋船走私案 检芯片、电子废料等值$1亿 拘付货公司代表
撰文: 罗敏妍 蔡正邦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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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侦破一宗远洋船走私案。关员于本月4日根据风险评估及情报分析,拣选一艘前往马来西亚的远洋船作检查,在其中一个报称载有铝合金的货柜内,发现一堆电子废料放在纸箱上,经检查后检获一批未列舱单货物,包括全新集成电路(芯片)、电子废料及旧电子产品,总值一亿港元。一名53岁本地女子涉案被捕,她报称货运公司付货代表。
据了解,集成电路的价值最高,占总货值约九成;其他电子零件包括电脑伺服器、路由器、手提电脑等。海关估计检获的旧电子产品及电子废料在回收后,会被燃烧并提取有用材料,惟过程中会产生化学物质,污染环境。海关表示,电子产品是常见走私往内地的货物之一,因此不排除该批货品会走私到内地;其来源则有待调查。调查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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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强调,出口电子废料前须先取得由环保署发出的许可证。海关重申,电子废物转移受《巴塞尔公约条例》监管,公约亦适用于香港,涉案的有害电子废物前须先得到马来西亚当局批准进口,环保署才会发出许可证。海关表示,今次成功阻挠有害电子废物非法出口到其他地方,履行国际义务。
海关会继续以情报主导为原则,全方位打击走私。根据《废物处置条例》,任何人将有害废物输出香港,须事先获得环保署发出的许可证,否则属违法,初犯案者可被判罚款20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犯案者最高可被判处50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