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围30岁男涉当街露体 被暂控破坏公众体统罪名 案件已提堂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表示,上周六(23日)接获报案,指有人在天水围天瑞路作出露体行为,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经调查及分析后,前日(29日)于天水围天瑞邨拘捕一名30岁姓陈本地男子,涉嫌破坏公众体统,经调查后,陈男已被暂控一项“破坏公众体统”罪,案件昨日(30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暴露其身体任何部分,即属违法,可判处罚款1,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警方会调配军装及便装人员加强巡逻,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