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男的士车尾箱藏大麻花断正被捕 海关搜屋共检$830万毒品

撰文: 黄伟民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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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周一(11日)在元朗进行反毒品行动,在一辆的士的车尾箱检获19.2公斤怀疑大麻花,随即拘捕一名的士男乘客。关员翌日到被捕人位于元朗的处所搜查,检获不同类型怀疑毒品及一批毒品包装工具;涉案毒品包括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及大麻等,共重28公斤,总市值830万元。被捕36岁非华裔男子已被暂控两项贩运危险药物罪,案件于明日提堂。

海关检获共28公斤不同类型的毒品,总市值830万元。(黄伟民摄)

海关周一(11日)下午在元朗进行反毒品行动,当晚8时许,关员截查一名由的士下车的乘客,并在车尾箱寻获两个行李箱,检获19.2公斤怀疑大麻花,遂拘捕该名报称无业的36岁非华裔男子。

海关昨日(12日)到被捕人位于元朗的处所搜查,检获不同类型怀疑毒品,包括2.3公斤甲基安非他明、480克氯胺酮、300克海洛英、70克可卡因;亦搜获不同类型的大麻,包括3公斤大麻精、1.9公斤草本大麻、数箱含有四氢大麻酚(THC)及含有大麻二酚(CBD)产品;并检获一批毒品包装工具,包括电子磅及密实袋等。

关员检获不同类型的大麻,包括3公斤大麻精、1.9公斤草本大麻、数箱含有四氢大麻酚(THC)及含有大麻二酚(CBD)产品。(黄伟民摄)

海关表示,今次行动成功捣破一个位于市内的毒品分销中心,阻止毒品流入市面;又形容贩毒集团有“心计”,且分工有序。海关强调会加强执法,在各出入口口岸由源头打击毒品,并会在市内加强执法,阻止毒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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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重申,大麻属于危险药物,除非符合条例特定要求,否则进口大麻产品属违法。海关亦提醒市民,应多加留意食品的标签,以免误堕法网。

根据《危险药物条例》,贩运危险药物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贩毒活动。

海关毒品调查科毒品调查第二组调查主任关隽贤交代案情。(黄伟民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