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报社论】选举修例雷厉风行 民生事宜诸多推搪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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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月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立法会换届选举也决定改于本年12月举行,并将应届立法会任期延长至本年年底,务求可以尽快修订选举法例及其他涉及经济民生的法案。在上周四(4月8日)的行政长官答问会,林郑月娥开场发言表示征得行政会议同意以后,就能在立法会特别加开会议提出《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然而,同一时间又有消息传出,当局打算押后取消强积金计划的“对冲”安排,据称官员提出的理由竟是律政司需要抽调人手来处理选举修例事宜,故此未能在今届立法会任期内草拟好相关草案。

容许雇主挪用雇员权益来“对冲”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的规定,可以追溯到港英时期,1974年首先加入以酬金或公积金抵销遣散费的机制,到1985年进一步扩大至涵盖抵销长期服务金;而回归后,从2000年起实施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又沿用了此等安排。强积金管理局公开资料显示,计划至今有超过500亿元款额被雇主提取作抵销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之用,尤其在刚过去受新冠肺炎疫情困扰的2020年里,雇主因经营困难解雇员工的情况变得更为普遍,使得去年头三季相关金额高达45.8亿元,接近于2019年总和的46.8亿元,可见强积金“对冲”的规模正在逐渐扩大。

事实上,取消强积金“对冲”的工作早在上一届政府已开始进行,前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在竞选政纲曾提出要“逐步降低强积金户口内雇主累积供款权益用作抵销雇员长期服务金及遣散费的比例”,到2015年再由当时担任政务司司长的林郑月娥领导扶贫委员会展开《退休保障前路共建》公众咨询讨论此一议题,次年发表最后报告,引用意见强调“需要政府介入协调,斥资成立基金以作资助,但同时亦可保留雇主部份能够承担部份责任,以令其解雇员工需付出成本,借以发挥职业保险的功能”,大致确定了后来港府进行此项工作的走向,初步建议方案则出现于2017年1月梁振英最后一份《施政报告》。

本届政府在取消强积金的表现,无疑是接二连三向期待成果的港人泼上一盆又一盆的冷水。(资料图片)

再三拖延兑现 取消对冲无期

与梁振英相同,林郑月娥的竞选政纲亦有言及“就落实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聆听劳工界及商界,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声音,并致力寻求共识”,试图化解劳、资双方对梁振英方案的不满。她在2017年首份《施政报告》中更高调表示“落实取消强制性公积金与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对冲’安排,是本届政府上任后其中一项首要处理的事项……目前社会就是否应取消‘对冲’基本上经已取得广泛共识。本届政府对取消‘对冲’安排的立场是明确的,亦愿意加大财政承担,以减低取消‘对冲’安排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的影响”,热情洋溢之辞一度让广大市民燃起希望。

讽刺的是,本届政府后续表现却接二连三向期待成果的港人泼上一盆又一盆的冷水。在2018年5月的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指政府希望能在2019年底提交赋权法例草案,可是,到了2019年12月29日,他做的居然是发表一篇网志写道:“法例草拟工作已在进行中,目标是在2020年年底提交立法会。”然后在2020年12月,该局提交给立法会的文件再改说“现正全力推展相关工作,以尽早完成草拟法例”;今年3月,劳工处处长孙玉菡接受传媒访问时又声称政府内部目标是2021年底提交法案。连番拖延尽见港府中人对取消强积金“对冲”一事根本无心装载。

特区政府近日大张旗鼓进行的选举修例,可谓雷厉风行,跟取消强积金“对冲”工作的进度之慢形成了强烈对比。(资料图片)

快在向上表忠 慢于为民解难

反观特区政府近日大张旗鼓进行的选举修例,可谓雷厉风行,跟取消强积金“对冲”工作的进度之慢形成了强烈对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下称《决定》)发生在一个月前的3月11日,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基本法》附件修订案更只是两个星期之前的事。尽管事前政府内部可能事先知悉相关改动方向而能预早筹备修订事宜,但用林郑月娥自己的话来说:“本地选举法例的修订相当复杂,因为涉及的主体法例和附属法例超过20部,所以有大量工作需要进行。”故此,能在如此短时间内完成法例相关草拟工作并不容易。

关于强积金计划“对冲”安排的法例,主要有《雇佣条例》第31I条、第31IA条、第31Y条、第31YA条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12A条。以上条文前后合计仅得约3,600余个中文字、2,100余个英文词,而且《雇佣条例》几条条文还都是采用了近似或相同的写法,综合长度篇幅远不及选举修例要改动的《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立法会条例》、《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区议会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五条主体法例和相关附属法例。既然律政司人员可以在短短几星期内处理好选举修例的工作,那为什么过去数年却一直没办法完成取消强积金“对冲”的法案?

两者执行速度之所以会存在如此落差,归根究柢恐怕还是源于选举修例牵涉政治表忠。一众政府官员及公务员为免被冠上“非爱国者”的帽子,处理中央给予的任务自然是鞠躬尽瘁、不遗余力,并且要用最高效率做好这件事情。大概对习惯了迎合上意的他们来说,为本地人民排难解忧的优先度及不上《决定》所言“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选举制度改革一类大事,于是便出现了这次抽调原本负责取消强积金“对冲”事宜的人手资源去率先完成相关工作的情况,殊不知,这种做法可能背离中央对治港者的期许。

根据《2019年香港贫穷情况报告》,本港贫穷人口已达到149万人。林郑月娥在上周的答问会上为本届政府处理“深层次问题”不力辩护,称“是因为惧怕这个立法会”,可是现在还有人阻拦政府改善民生吗?(资料图片)

解决深层问题 港府不应耽搁

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当初在关于《决定》草案的说明中所言,今次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必要性在于“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确保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而做到“爱国者治港”最终是想让本地“深层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香港实现“长治久安”,以至能够贡献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如果特区政府只知《决定》提出的改制内容,不知道解决经济上的贫富不均等“深层次矛盾”同样甚至更为重要,那无疑是倒置轻重、舍本逐末,说明主事官员原来还不明白香港的“深层次问题”究竟在哪里。

特别是在像强积金计划这类社会保障事务方面,国家主席习近平今年2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一次集体学习会上还表示,要“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及后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更提出要透过“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增强社会保障待遇和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来达致“完善再分配机制”,并且要为“完善促进国内大循环的政策体系”做到“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这些言行对轻视取消“对冲”安排的港府可说是当头棒喝。

林郑月娥在上周的答问会上为本届政府处理“深层次问题”不力辩护,称“是因为惧怕这个立法会”,她和其同事“在制订政策时,在作决定和判断时,背后已经有阴影存在……到了立法会就会被扭曲、被抹黑,甚至是人身攻击和发生打斗”,从而令其施政的热情“打折扣”;另外,她又指是非建制派摧毁了广纳民意的平台,才让近年公众参与活动“一事无成”。不过,取消强积金“对冲”一事明明正是少数建制与非建制派有所共识的议题,而林郑月娥本人表面看来亦曾经对此展示热情,可是,今次结果证明就算议会无人阻挠,也无助于加快解决问题,主因恐怕还是政府官员总是有诸多借口推搪耽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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