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问题关键在市民是否信任你!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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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梁振英应该让香港人放下焦虑,化解撕裂,承诺不会在这一届任期完结后寻求连任,给香港能够进入有效管治一个重新出发的机会,这样,才是一个负责任政治家应有的表现,说不定还可以改变社会对他的观感。

梁振英是首位在任时出庭作供的行政长官。(资料图片)

4月19日,梁振英出庭为黄毓民掷杯案作供,是首位在任时出庭作供的行政长官。梁振英在今次审讯的身分虽然是“证人”,但自2012年开始,当他还没有正式上任特首之前,由于涉及多宗丑闻,甚至到今天仍然纠缠在所谓的“行李门”事件,舆论法庭其实就一直当他是“被告”那样在审讯。

梁振英如何失去市民的信任,坠入今日动辄得咎、百辞莫辩的艰难处境?政敌的抹黑手段高明是一个因素,而偏见的敌对媒体亦扮演着关键角色,但梁振英本人和执政团队的处事方式应该是最重要的原因。我们应该还记得,在特首选举初期,他不但得到如工联会陈婉娴等建制派支持,在社会上亦有甚高民望,民调结果远远超过对手唐英年。然而,就算在这个时期,市民对他的认同只是相对于其他参选人,对他的认识还不清晰,舆论更是对他出任特首存在怀疑。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让这一丝优势发生逆转?让我们帮大家回顾一下。民意开始逆转是2012年6月,香港报章揭发他山顶道大宅有僭建。他开始时闪烁其辞,没有将事件和盘托出,最后只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发书面声明交代。要知道梁振英在民意中崛起,抛离唐英年是因为社会发觉后者在九龙塘的大宅僭建庞大的地下酒窖,现在类似的事情却发生在他自己身上,这能让市民对他的诚信不产生怀疑吗?

竞选特首付间,对手唐英年曾指控他支持动用防暴队来对付示威群众,当时的梁振英坚决否认曾经发表这样的言论。(资料图片)

更糟糕的是,诚信事件持续发生。在梁振英宣布参选特首后不足一个星期,就与一家澳大利亚上市公司签署合约,除了将自己持有某房地产咨询顾问公司的股份出售,还私下承诺支持该公司在亚洲扩展业务,而且在收取股份卖价之外,额外收取五千万港元报酬。对这种“秘密”安排可能涉及的潜在利益冲突,梁振英从未申报。如果没有澳大利亚媒体的报道,香港人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在同一时期,有关前特首曾荫权的贪腐丑闻曝光,两件事情连在一起,可以明白市民心里是多么难受。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发生在两年多之后。在竞选期间,对手唐英年曾经指控他支持动用防暴队来对付示威群众,当时的梁振英坚决否认曾经发表这样的言论。然而,在2014年占中初期,梁振英确实在市民示威的过程中让警察发射了89枚催泪弹,只是当中央政府指令停止之后才改变了对示威的镇压手段。香港市民怎能不记起唐英年曾经提出的指控?

香港空勤人员总工会日前就事件,于机场接机大堂举行静坐集会,有2500人参加。(黄永俊摄)

过去四年来,外界对梁振英指控不绝。这些指控,有些鸡毛蒜皮,有些捕风捉影,当然还有一些他彻底违背自己竞选承诺的事情,在梁振英及其班子的拙劣处理下,所产生的累积效果,已令他在为数不少的香港人心里被判处极刑。他们就好像同时是受害者和陪审团,既是因为自己的利益受损,所以心有不甘,更是公平的仲裁者,认为自己有责任承担起仗义执言的义务,所以义愤填膺。每当某些不利梁振英的消息被媒体发布,不论是针对他的家庭,或者是某条法案,甚至是极具争议的政策,市民都理直气壮地对其提出指谪,以及宽容对待一些立法会议员的“拉布”,从来不会站在梁振英一边。不论道理如何,甚至只要一看到有关他的负面报导和指控,本能地就深信不疑,近期的“行李门”就是一个绝佳例子。

有人说梁振英被妖魔化,其实说得准确一点,他是被“罪犯化”。香港实行的是普通法,它的最主要原则是“无罪假设”(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但香港的舆论法庭对待梁振英,却往往采用“有罪假设”(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的原则。清白有时比有罪更难证明,更何况在情绪化的民意面前,有罪比清白通常更有市场。

简言之,这就是梁振英今日的管治困局。“行李门”由一宗政治八卦,逐步扩大和不断恶化,甚至变成机场保安事件,还被指控可能损害香港的区域航空枢纽地位,最终促使过千人在机场抗议。“义愤”VS“滥权”的官民对立,并不能单单归咎于与事件严重性不成比例的媒体炒作,关键还是在于梁振英作为特首,已经失去市民的信任,甚至可以说他自己已经成为梁振英特首的最大敌人,是今天特区政府的管治包袱。

梁振英本人及其管治班子必须对此有正确的认知。1992年的美国总统大选有一句名言,“It’s the economy, stupid” (傻子,问题在经济),一针见血指出在任的布什总统如何忽视民生的重要性,失去民心,让挑战者克林顿成为美国总统。今日梁振英面对的最大问题不是权力或职位,而是信任,当市民已经不再理会对他的指控是否属实,就算他继续拥有权力和职位,他又如何在失去市民的信任下继续管治?

“适度有为”是梁振英的施政理念,甚至可以说是他赢得特首之位的有效策略,问题是当他不断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当市民从他的政策中只看到阴谋,当对他的种种指控变成无须事实确认的不辩自明,他又可以如何“有为”?他推行政策的运动力都会遭遇到来自对他不信任与怀疑其动机不纯粹的反动力,这就是著名的牛顿第三运动定律。领导力是行动、是“作为”,不是职位,更不是权力,当一个领袖无能为力,他还算是领袖吗?

恶性循环还在延伸。当梁振英的“被告人”身分掩盖了他的特首身分,这就不仅是他个人荣辱的问题。特首不只是公务员之首和政府的首长,更是香港人的领袖,代表香港跟国际社会和中央政府打交道。更平实地说,港人治港的概念就是香港人自己管理自己的事,以往的港督做得如何,他都是英国派驻的官员,但现在的特首就算不是港人普选出来,却被视为是香港人的代表,他应该是香港人的榜样和骄傲,而不是令他们引以为羞,让港人无法接受的麻烦制造者。试问一个尊严扫地的特首,叫香港人颜面何存?香港人又怎会对他表示认同?

香港今天面对的民生困境和香港人身心的疲累,既由长时期施政失误造成,也是近年社会冲突和矛盾不断激化的结果。当所有人都认为这个特首好斗,甚至以斗争为乐,人们怎能不将社会撕裂的责任全数归咎于他。这是否属实已经不再需要讨论,舆论法庭已经做出了判决。

香港回归不足二十年,特首这个职位的权威、尊严和重要性尚未确立。过去两任特首的政绩不佳,让这个职位的权威更显单薄。在同一时期,香港经历着政治体制的改革争议,社会的转型,旧有经济结构面对严重挑战。试想,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领导真空,市民的心情沮丧,又如何能够冷静、理性地审视或包容政治人物的各种状况呢?梁振英既然曾经深信自己是特首的理想人选,为何又无法理解民意和舆论的离弃?如果社会上为数不少的人认定现任特首是一个“说谎者”和“滥权者”,特首这个职位的尊严必然受到损害。就当下而言,这对香港的管治只有百害而无一利,或者梁振英应该让香港人放下焦虑,化解撕裂,承诺不会在这一届任期完结后寻求连任,给香港能够进入有效管治一个重新出发的机会,这样,才是一个负责任政治家应有的表现,说不定还可以改变社会对他的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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