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风波】港府获通知 人大常委将主动就《基本法》104条释法
撰文: 梁嘉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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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表示,昨晚接获中央政府通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04条的解释问题,已列入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议程。律政司今早已通知香港法院,人大将会释法。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今早在北京表示,人大委员长主动要求就《基本法》104条释法,相信在下周一表决。
特区政府发出新闻稿,表示昨晚在梁颂恒和游蕙祯的司法覆核聆讯结束后接获中央政府通知,《基本法》104条的解释问题,已列入本次人大常委会的议程。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律政司今早已将有关通知告知香港法院。”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在北京表示,人大委员长主动要求就《基本法》104条释法。她相信是基于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等重要课题,对方主动要求将释法纳入常委会议程。她相信,与会代表会于本周末与委员长讨论,并在下周一表决。翻查网上公开议程,暂未见列出有关释法的更新资料。
香港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周一闭会料表决释法
人大常委会在上月31日至下周一开会,原订议程并无包括释法,马逢国、廖长江、吴亮星等多名港区人大正列席会议。按照内地官场惯例,通常在会议最后一日始就有关决定投票,换言之,释法内容很大可能在下周一通过并颁布。而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委员谭惠珠早前被急召到北京,召开基委会会议。按照基本法,人大释法前,必须征询基委会意见。
司法覆核案悬而未决
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在上月12日在立法会大会宣誓时加入“港独”内容,引发中港两地的法律行动。在香港,特首和律政司针对两人议员资格的司法覆核案,昨日在释法阴霾下开审,法院听毕各方陈词后押后裁决。释法后,本港法院必须根据人大对《基本法》条文的诠释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