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颁临时禁制令阻“起底” 案件下月8日再讯  警司指不影响传媒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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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及警务处处长因应警员被“起底”,入禀要求法庭颁令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当中包括住址、社交媒体帐号及照片等。高等法院下午紧急开庭审理,经约1小时闭门聆讯后,批出临时禁制令,有效期至下月8日,即案件下次聆讯日期。对于传媒会否受到禁令影响,到庭旁听的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警司莫俊杰解释,禁令针对有非法意图的人士,相信不会对传媒报道构成影响。

律政司一方指发布警员资料 涉刑事成分

而律政司副民事法律专员李锦耀在聆讯后向传媒表示,本年6月开始,有人于网上披露警员的姓名、身分、及照片等个人资料,并将资料广泛发布,当中更包括警员子女的学校、班级,令警员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扰及恐吓,有关行动更涉刑事成分。

李又指,有警员家属在工作地点受到滋扰及收到恐吓信,这些行为妨碍了警员执行工作,其家人也会担心自己的安危,对他们造成心理困扰。有鉴以上情况,律政司司长及警务处处长,分别以利益守护人及代表全体警员的身分入禀申请禁制令,而法庭今天也批出了临时禁制令,有关禁令的内容将会尽快上载至政府及警务处网页,而案件下次聆讯日期为11月8日。

警司莫俊杰今到高等法院出席聆讯。(李慧娜摄)
代表律政司司长和警务处长的大律师张天任(图中,李慧娜摄)。

警司莫俊杰指 禁制非针对传媒

对于传媒会否受到禁令影响,到庭旁听的警司莫俊杰表示,申请并非针对传媒,他解释禁令针对有非法意图的人士,即意图警员受到滋扰、恐吓的人士,他相信不会对传媒报道构成影响。

根据入禀状,原告要求法庭颁令禁止所有人在没有警员及其家人及孩子的同意下,披露、发布相关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职位、住址、身分证号码、Facebook帐号、Instagram帐号、车牌、个人照片等资料。

原告亦要求法庭禁止任何人威吓、骚扰警员及其家人,也禁任何人协助、煽动、教唆他人作出上述行为,若有关资料已被披露,该人也要撤回已公开的资料。

案件编号:HCA195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