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孩守护者.下】义工批动物法例过时:政府不敢承担!
当车子驶进元朗八乡、上水河上乡,沿途经过货柜场时,总会听见骇人的狗吠声。当车头灯照射到铁闸后方,一双双发光的眼睛直视着你。牠们咧着嘴露出尖锐虎牙,对人们狂吼。旁人总被这幕情景吓坏,头也不回匆匆走过,但谁会理解牠们在怒叫什么?当我们踏近一步,仔细端详牠们的身躯,毛皮渗着血水,面上有一条条爪痕;眼神间恐惧多于愤怒。我们叫不出牠们的品种,因此统称牠们作唐狗。牠们看守货仓、地盘,但总被拒诸门外——唐狗往往是被弃养、欺凌的大多数。
近年,虐待动物的个案屡见不鲜。毛孩守护者的陆家捷多年来站在前线,曾多次目睹极具残忍的事情。他眼看法例不足以保障流浪动物,斥责政府不敢承担。“我们四年来拯救了800多只狗,但政府至今仍监管不足;我们像走在沙漠,永远都走不完。”
摄影:龚慧
上集:【守护毛孩】全身布满血洞 唐狗守护者:只要是受伤就要救。
“香港有很多人食狗。”陆家捷淡淡地道。他看着我惊讶的表情,继续说:“夏天的流浪狗大多被乌蝇虫侵食,冬天就救被人食的狗。只是一般人不在这个圈子便看不见。”早前他收到求助怀疑有人在上水河上乡食狗,便前往追踪目标人物。当时看到可疑人将胶袋扔到垃圾站,陆家捷立刻随后打开胶袋,发现有一个狗头四只脚。“我拍门质问那个男人,怎料他说:‘系啊,关你X事啊?’之后我们打起上来,他老婆更报警说我打人。”当警察来到,陆家捷反而不断被质询。“‘你看见佢扑狗?雪柜有狗头狗尾?他话你打人,先生你有冇事啊?’结果我被判守行为。”这并非个别事件,陆家捷因怀疑有人食狗,报过十多次警,每次都因证据不足而未能立案。
我们不敢相信,或许还觉得离我们太远;但有些事情眼睁睁在身边发生,法例却无从惩处。2015年,警方接获的虐待动物个案有58宗,成功检控的只得11宗。2012年有19宗检控,但只得3宗被判即时监禁。陆家捷每天收到的求助电话依然排山倒海,这是否代表法例根本无法保护动物?陆家捷斥责政府没有长远的动物政策保障动物,监管依然不足。“香港的法例视狗只是个人资产,但什么是资产?银包也是我的资产,但动物是有生命,当中的灰色地带就是难以定罪的地方。”
2010年,爱护动物协会与港大法律系副教授韦凯雯(Amanda Whitfort)合作撰写《香港动物权益法例检讨》报告,指出现行法例的漏洞。现时政府主要透过渔护署监管动物权益,并由该署执行相关法例(《猫狗条例》、《狂犬病条例》等六项法例);而食环署、卫生署及警方亦会按不同情况执法。然而,法例牵涉不同部门,让执法机构难以厘清界线,导致延缓解决的时间。本港保护动物法例以《动物保护法》为本,但主要法例自1935年颁布以来,甚少作出修订。报告批评现行法例过时、规管及执法不足。虽有罚则检控残酷对待动物的人士,但没有列明应怎样对待动物。当动物受到严重伤害时,执法机关才能介入。
陆家捷站在前线多年,深感政府后知后觉的态度,是弃养问题难以根治的主因。“政府不敢承担,要义工不断‘执屎’,但我们执得几多?”2015年,渔护署捕获共2,412只流浪狗,人道毁灭的个案则有2,421只。署方虽然鼓励市民到合作机构领养,但渔护署本身却没有领养服务。现时署方有四个动物管理中心,当流浪或放养动物“扣留”96小时后,部分会由动物权益组织收养,其余的则进行人道毁灭,市民并不能够进入管理中心领养动物。“渔护署怕出事,只动物有什么问题要他来承担;但连政府都不敢带头做,又有何说服力可言呢?”
“零买卖、零弃养、零流浪”理想得离地的口号开始冒起;我们高呼崇高愿景的同时,有没有尝试伸出援手?虽然香港还有如“毛守”般的有心人,但数以千计的流浪动物仍在风雨当中,等待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