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禁令】政府:5年时间以“公平原则”制定 缩短或惹挑战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于上周五(6月24日)发表研究报告,指本港最快可于两年内全面实施象牙禁令,比政府提出的5年时间大幅缩短3年。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今日(6月27日)讨论有关计划,环境局副局长陆恭蕙表示,政府建议的5年实施时间是基于公平原则的考虑,若缩短或会受到挑战。
陆恭蕙认为,WWF的报告有参考作用,但表示现时政府所发出的象牙贸易牌照,暂会以2021年(即5年后)为最后期限,基于公平原则考虑,她认为WWF所提出的“一步到位”方案,或会受到挑战。“对于现时(象牙贸易)的牌照制度,政府必须以最公平的方式处理,因此以5年作为基础。”对于议员质疑草案落实前会出现“空窗期”,或会引致象牙走私流入本港,陆恭蕙回应指,当象牙条例修订草案通过后3个月,会即时落实执行。渔农自然护理署署理副署长苏炳民博士补充,除在特别情况下,例如持牌人提供虚假资料,渔护署署长并没有权力取消持牌人的牌照,因此政府制定的5年“死线”方案会较合适。
古董类别须再讨论
现时,政府把本港流通的象牙制品分为3个时期,分别是《公约》前(即1975及1976前)、禁贸前(即1990年前)和古董类别。苏博士指,根据外国资料显示,属古董类别的象牙,其“年龄”必定比《公约》前的象牙更长久,远超40年的时间,而政府暂时未有处理古董象牙的定案,会参照“其他物种管制”将古董象牙纳入豁免部分。至于如何分辨象牙的年龄,他指当局或以科学鉴证方式决定,并与业界讨论及再作详细计划。
不少出席会议的议员质疑,政府提出的5年时间过长,认为自1990年的《公约》实施之后,象牙商理应有26年时间“散货”。陆恭蕙指,港府于今年1月才首次提出修定本港的“象牙政策”,因此象牙商仍然需时处理现有存货。WWF则表示,欢迎政府就禁令作出行动,但认为禁令可以用更短的时间实施,促请政府尽快提出确实时间表,并在立法会通过法案,早日终止香港象牙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