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西九公共空间条例轻易获批 陈淑庄︰唔明白点解咁赶通过
西九文化区,本来是被寄予厚望的公共空间,本来应是艺术工作者拼发创意的一片天。纵使近年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方积极于场所内组织艺文活动,下周将议决通过管理西九公共空间的附例,部份的条例比公园更严格。举行活动要预先申请,局方有权用武力“移走”使用者,艺术家认为阻碍文化发展,并形容为“愚蠢的条例”。
西九管理局可使用武力
立法会将于本月22日(下周三),议决批准《西九文化区(公众休憩用地)附例》,其中多方面限制了公众使用西九公共空间的形式。条例列明,任何活动举办前均需先获局方书面批准,且禁止“派发或张贴任何招贴、标语牌或告示”、不得生火等,任何人如违规可被罚款 $2000。更重要的是,在执行手法上,“获授权人士可要求任何人离开”及将之移走,且“需要时可使用合理武力”。
比较《游乐场地规例》,虽然亦有类似禁止派单张贴街招等限制,但在执行上亦只有“将该人逐出游乐场地”,没有写明可使用武力。
立法会拟议决议案小组委员会中,有议员曾询问“武力”的定义,西九管理局回复指,获授权人士不会配备武器,并只获提供最基本的装备,当中并无手铐、绳索或警棍,而所使用的武力必须是最低程度,并应在有关人士被移离现场后停止使用;他们亦会按照指示,在情势升级及开始不受控时向警方求助。但此项细节未有被列入在附例中。
议员:附属法例无议员修正案
立法会议员兼小组委员陈志全表示,附属法例只有政府的修正案,无议员修正案,“应该好快搞掂”,不排除将于下周三通过。前立法会议员兼大律师陈淑庄表示,“唔明白点解咁赶住通过(附例),好多人根本不知道事件”;又狠批政府换届后,往往无法续航上届政府的政策及承诺。
说好的公共空间呢?
根据“拓展公共空间”组织,公共空间最基本的定义是“公众可共同免费享用的空间”。
西九文化区的官方网站写道: “西九文化区将发展为全球其中一个最大型的文化区,集艺术、教育及公共空间于一身。”但去年8月起“自由野”变为“自由约”,街头卖艺要付款、登记、审核再领牌,地摊摆卖甚至先要交计划书,不少艺术家均批评使用西九的自由度日益收窄。
艺术家批条例愚蠢
艺术工作者阿金曾自发在西九苗圃公园多次举办活动,如各类快闪活动、及于“国际病假日”组织人们写生。“好像去行山、捉棋一样,我们只是普通市民进行活动,不会事先申请。虽然我组织的活动里未曾试过派单张及贴街招,但不排除未来有活动需要时,我会照做咗先。如果被阻止先再算,你阻我我阻返你架啫,只会互相带来麻烦,是一条愚蠢的条例。”他表示,艺术创作应该是自由的,如此多限制与西九当年成立的目的背道而驰,只会令西九文化区成为一个无生气的地域。“其实只会辛苦了前线执法的保安、还有实际使用场地的市民,但其实两者均无份制定相关法例。”他表示未知会否因此减少在西九进行活动,会视乎不同活动的性质及内容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