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谈性】社区色魔案频生 团体开班教小朋友保护自己

撰文: 黄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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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魔案最近成为热话,如上月于葵涌石篱邨、六月于九龙湾启晴邨、四月于屯门轻铁等等个案,几乎每月听闻。根据警方数字,在2015至2018年6月期间,每年分别接获504宗、477宗、478宗及229宗有关侵害儿童性罪行个案,4年半间共达1,688宗。反性侵性骚扰运动“#Metoo”席卷全球,在成人能勇于发声时,儿童如遭到性侵或暴力对待,又有没有表达的权利?
摄影:黄文轩

社区怪人怪事多 担心儿子受侵犯
梁太住在葵涌附近的屋邨,她最近听楼下保安员说,有几名行为异常的人搬进同一座楼,吓得她与一众街坊都心惊胆跳。最令她一家害怕的,是那些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眼神及捉摸不透的行为:有一次丈夫刚踏出䢂门,便碰到大门口有人在大吵大闹,更扬言要“打死你”,结果她丈夫吓得立刻跑走。“我屋企人试过遇到呢啲事,所以都担心。”梁太忧心忡忡地说。

梁太在访问时说得最多的是“担心”二字:担心被人突然袭击、担心小朋友被侵犯、更担心的是,儿子连被人侵犯后都懵懂不知。

为儿子把关 母子形影不离
家中只有独子阿皓,梁太疼爱至极,儿子绝不能离开她视线范围,于是若他外出,即使是到球场玩都得与母亲一起,她犹如自动担当起保安角色,环视四周,观察有没有发生危险。有时遇到不礼貌的玩伴,梁太会立刻起来拉著儿子离开:“我哋去公园玩,有啲小朋友会直接喺滑梯旁边小便,我都唔畀阿仔同佢哋玩,我会带佢走。”梁太曾见过小区内有人吸毒,“所以暂时唔会畀佢自己一个人出去玩,边度都跟住。”她态度坚决地说。

自觉“怪兽” 送儿子去学自我保护
梁太心里万般担心,但在儿子面前,她对“危险”的事封口不提:“我觉得成日同佢讲担心,可能影响佢。我都好矛盾,唔畀佢独立又唔畀佢自己出街。”自觉单向保护不是办法,于是她趁暑假为来年升读小二的儿子,报读了一个英文数学以外的班——学习保护自己,辨认危险。梁太说,虽然学校有性教育,但为儿子报读课堂会较安心:“我哋系打预防针,小朋友要去摸索,我想个仔增加多啲对自己嘅认识。”其中一个是救助儿童会今年暑期首次为基层儿童举办的课程,让儿童学习认识社区存在危险,同时学习保护自己。在性教育或暴力对待上,都鼓励他们自己发声。

梁太与儿子会尽量避免走到小巷,她说:“行大路,如果有咩事都多几对眼。”

访问这天是最后一天的课堂,课堂导师与阿皓讨论起“危险”的议题。“你知唔知边度系危险嘅地方?”阿皓梳著整齐的短发,个子比同龄人高。他一会儿害羞地躲在白板后面,一时又兴奋地活蹦乱跳,面对提问,他想了一会然后大叫:“垃圾房!”众人百思不得其解。导师继续追问:“垃圾房有咩咁危险?”阿皓精灵的答:“因为有老鼠!”

对儿童来说,危险是......
小人儿知道什么是危险吗?在七嘴八舌的课堂中,儿童逐一说出什么是“危险”:地震、火灾……当导师再追问下去:“平常生活中,这些时常发生吗?”小朋友们才开始认真地动动脑筋,有人会说:“别人的家有危险!”在导师引导下,他们找出“危险”的成因:原来是家庭里有暴力事件发生。

课堂透过儿童自行指出身体有哪些部位可触碰、哪里不可触碰,他们可以自行讨论。

是次课程内容以儿童参与权为重心,在此方针下鼓励学生们表达自己、认识暴力行为。“我们不是用教的方法,不会为儿童定义什么是暴力、什么是安全与不安全,所有答案都由儿童自身出发,他们认为危险的,我们再加以引导。” 救助儿童会香港项目主任庄慧雅强调,儿童在课堂中有参与权,对性教育的议题也可以自由发言:例如有哪些身体部分可以触碰,每个儿童的定义或不同,分辨对自己而言好与坏的接触是重要一环。庄慧雅解释:“小朋友其实知道什么是危险,他们也有主导权,为自己的危险及求救用语定义。”

香港于1994年成为《儿童权利公约》缔约方。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有十八岁以下的儿童都有“生存”、“受保护”、“发展”和“参与”四种权利。

儿童都可以表达自己:说不要!

她举例,课堂有一章教导儿童如何保护自已,有一个方法叫暴力三部曲,首先由儿童自行写上求救句子、接著是离开现场,最后是向人求助。“有小朋友会写‘请你不要!’。”她说。

如遇上不幸事情,求助后最重要的事,是懂得向他人表达情绪。儿童于成长阶段或许不太懂得表达自己的情感,最初只懂哭与笑,庄慧雅表示,若发生事情后,第一步先要教儿童辨认自己情绪:“除了哭、笑、愤怒,情绪的背后代表有什么需要?是否需要被尊重、重视?人有好多情绪,但若不表达出来,无法解决问题。”她鼓励家长要令小朋友学习如何表达自已情绪,才能进行有效的亲子沟通,找出问题根源。

“你想做什么,如果你行前,我会说救命!”是阿皓自行写上的求救句子。

关注组织:儿童性教育与生活脱节

多年前,电视广告中曾出现“多多和宝宝龙”,教育小朋友保护自己三部曲:被人侵犯,要立即说不要及高声呼救、要赶快逃到安全的地方去,还要把事情告知你信任的人。由预防性暴力到性教育,两者关系环环相扣,在留意社区危险的同时,又是否应同时反思现时香港的性教育?

学校外判性教育课程 难以持续

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执行干事黄惠玉指,现时有不少学校会将性教育课程外判给其他机构,而一年大概只有一至两次性教育课程,她批评这种做法与生活脱节:“在校园中,学生之间最容易发生触碰,最能帮到小朋友的,是教他们分辨哪些是有礼的接触、无礼的接触,教他们如何反应、救助。这些行为需要习惯,只是一两次的性教育课不足以去到这个层次。”

香港性教育一直为社会诟病,亦有声音指内容不合时宜。教育署于1997年编订《学校性教育指引》,建议学校教授学生有关生理上的性知识、性倾向、性暴力。不过,指引编订21年以来,从没有加入过任何修订,性教育在中、小学没有设立专门课程,而指引也纯属参考性质。

根据指引订明,性教育协助学生“培育尊重自己和他人身体私隐的态度,认识如何保护自己免受性侵犯、性暴力和乱伦”、“了解及掌握预防性骚扰、性侵犯和性暴力的方法,以便面对此情况时懂得如何求助”。而上述所提及的预防方法,教育局没有为学校提供具体内容及方向,并强调学校已将性教育融入多个学科中。

多数学校避忌谈性,或会选择请外来机构举办性教育讲座,黄惠玉指,这可能与学校怕谈性会动摇学校纪律有关。

黄惠玉又指出,香港的性教育课程需要持续地进行,可参考外国的性教育,按学生的不同阶段提供不同类型的性教育。她并且鼓励学校的性教育课程,应开放予学生讨论,让学生自行找出有哪些可触碰的地方、表达自已感受。学生的参与有何重要?黄惠玉说:“让他们讨论,才可以反映出学生有否(将所学习的)消化、有否将知识连系生活。”她又慨叹,“惟传统中国人社会普遍不欢迎人谈性,学校里也有自己的纪律,能让学生参与的程度甚低。”

在香港社会,说“性”难,让儿童谈“性”可会更难?当社会指责变态色魔、虐待儿童的加害者时,又有没有想过如何从性教育著手,让一切事情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