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曾遭性暴力 以性别研究寻出路:让阴道说话助治愈伤口
11月下旬,香港“栏后”吕丽瑶在23岁生日时,自白多年前遭前教练性侵,引起全城关注。原以为舆论会一面倒支持吕丽瑶,岂料连日引来多方质疑及揶揄,有网民贴出她与疑似性侵者的合照,指她与前教练的接触,并非“只局限于拍拍膊头”而已;又有人指,在网上你有你讲,被侵犯又不报警,是愚昧及不负责任的行为。
黄彩凤,一子之母,性别研究学者,三度遭遇性暴力--遭社工摸下体、差点被陌生人掳走、在大庭广众被“揸箩柚”,对性的恐惧在现实在梦中纒绕多年。对于吕丽瑶公开经历遭网民嘲讽的二次伤害,她理解为性暴力。然而,彩凤认为著眼点不应在于“受害”与“加害”的二元对立,正如她不会标签自己做victim(受害人),“无论是性侵还是同性恋,都因为强化仇恨,但这样解决不了七情六欲。”她在意的是,性暴力为何发生?施方和受方该如何活下去?
“犯罪的人都可以是victim,那人因为什么背景去做这件事?但每个人都不是神,的确直到现在,我和一个长得恶型恶相的男人(疑似侵害者)一起搭䢂,我都会提高惊觉,企得直一点。虽然很想理性地放低以前的事,不想活在恐惧之中,不想将所有人当性罪犯,不想对那个男人不公平,大家都系搭个䢂啫!所以我会常常提醒自己,不要二元对立。”彩凤说。
仇恨为我们带来什么?
上集:【metoo读白】曾遭社工摸下体 三度面对性暴力:我不想活在仇恨中
仇恨为我们带来什么?
彩凤自知这种想法是将自己置于理性与感性之间拉锯,比恨更难。其实恨一个人来得较简单,想他/她坐牢想他/她死,将情绪发泄在怨恨之中,但这是否出路呢?单纯一个“恨”字,人能从梦魇中释放出来吗?彩凤问。数度遭遇性暴力,使她抗拒性爱,但她依然觉得不应该把世界想像得如此可怕,因为恐惧会影响人与人的关系,甚或自己的人生。
说出事件=找条路走下去
多年来对性暴力经历挥之不去,除了归咎于记忆死赖在大脑的褶皱里,还归咎于没法好好讨论性的文化氛围,让她一直没法好好疏理自己,性侵经历不知道该跟谁说,不知如何述说,如何理解。
后来,彩凤修读性别研究,接触一些女性主义及性解放散文, 开始尝试与心坎里的惊恐对话,她渐渐找到另一种视觉理解性侵,努力抛低过往对男人的刻板印象,也不再怪责自己当时不懂反应。
我说,因为我相信,如果我们不说,我们就不会看见、承认或记得。我们不说的一切都将变成秘密,而秘密往往导致羞耻、恐惧和迷思......我说,因为我希望有一天,说这个字眼的时候能够觉得自在,而不是觉得丢脸或有罪恶感。
“我不相信惩治可以改变一个人”
“我target不在于个犯,而是所有人,我不认为报警是最好的选择。”彩凤说。
这实在大爱到难以修练的境界,也许这就是她所理解的出口。“个问题在于你怎样去接受或不接受(即是疏理)这些经历,关心被侵犯者的感受,而不是只集中话女仔被性侵犯。这其实比捉住个犯惩治更紧要,我不相信惩治可以改变一个人,你令他坐牢,在狱中失去思想,最终又达到什么?强化仇恨是没法解决七情六欲,你可以让他知道这是不对的,但究竟双方可以怎样继续生活下去,这才是我们应该讨论的。”
记者再三问道,何以觉得报警不是上策?彩凤的大前题是对司法制度投以不信任一票,司法审判的过程有可能会为性暴力受害人带来“二次创伤”,包括律政署是否决定起诉、法庭审理过程不断受盘问等等,每一个环节,都是对受害人的考验。
被人打也有权选择不报警
“我同意报警处理性罪行对某些人来说是必须,我们仍然需要法治公义,但我不认为这是唯一途径,我们应该问当事人是否一定要报警,我在意的是不被单一方法主宰自己。”
记者问,假设彩凤的儿子跟她一样,遭社工伸手入睡衣摸下体,在司法制度以外,有何选择?“我会找那个社工谈谈,当然会先同个仔倾,问他有什么想法,例如我个仔有自闭症,对其他人摸佢面仔都好嬲,他好怕陌生人,返现在的幼稚园都适应了三年,要他面对警察一定更不安,惨过畀楼下阿姨摸面仔。正如智障人士(遭性侵)要他上庭会更不安,迫他报警不一定最好的。”
今年10月,荷里活制片人Harvey Weinstein被揭过去30年来性侵多名女星,引发全球以#metoo为标签的浪潮--性侵幸存者公开自己遭性侵的经历。伦奥体操金牌女将 McKayla Maroney亦于社交媒体自白被队医性侵犯的经历,吕丽瑶受她影响,也自白14、5岁时曾遭性侵,于是连日来面对“不报警令双方无法获得公平审讯”的指责,彩凤叹道:“我们被人打完,都有权决定报警与否啦,不会有道德批评。我被性侵了,就必须报警,实际上是惩罚受害人。”
阴道独白:让阴道有言说的自由
在#metoo之前,亦有一波关注性侵的浪潮。于1994年,美国作家Eve Ensler发表了轰动国际的剧作《阴道独白》,剧作集结了200多个女性的性事、身体、受暴及性虐经验,后来她在1998年发起“V-Day运动”,目标是“终止全球对女性的暴力”,组织世界各地的妇女团体在自己的国家演出《阴道独白》,并募款援助受暴妇女。
彩凤认为当大家批评受害人“不负责任”地公开经历之时,应该多理解诉说背后的意义:“被侵犯者当刻难受,另一种伤害是无法言说。言说是一个途径empower(授权)他/她处理伤害,让当事人能够继续好好活下去,不再只被困于性暴力的恶梦中。不过现在演变出另一个网络文化,网络公审最恐怖是起底,最惨现在狙击埋个受害人,完全偏离哂件事。在90年代时没有这类风气。”
网络白目:嘲讽、快感
性侵事件在网络公开后,审判者的角色往往是一众网民,涉事双方反倒被审判。今年5月,在九龙湾桥底奸刧案发生后,有网民质疑受害人并非被强奸,并以“劳资”形容事件,揶喻女生从事援交,因金钱纠纷才谎称被性侵,更征求受害人的相片,把她“起底”。
关注性别议题的作者阿离在《端传媒》撰写了<当性侵事件碰上网络白目,我们可以做什么?>,文章提及网络白目(Internet Troll)是西方社会用以指称爱在网络上冷嘲热讽、经常攻击他人的网络山怪。在现实世界中,你对人无礼或冷嘲热讽,会看到对方的反应,听到说话的语气,而网络白目以假名留言,不需为其言行负责,亦不用考虑其言论对受害者所造成的二次伤害。另外阿离引用学者Karla Mantilla提出 "Gender trolling" 一词(性别白目),指出网络白目行为跟在现实世界针对女性的骚扰性质相同,目的是透过羞辱和暴力打压女性自主,维持男性支配女性的权力关系。
网络“分手”可换来自由?
彩凤说,有朋友受不了facebook白目横行,索性离开facebook。于是,我们会问网络世界有白目,独善其身活在现实就安全吗?
《Associated Press》一篇名为<Bad behavior trending online, inspiring it in real life>(网络不当行为,煽动现实世界)的报导,文章提及,孩子如果在学校改人别名,或做出其他不当行为欺凌别人会被惩罚,但网络世界恰好相反,冷嘲热讽会大受欢迎,得到各方关注,换言之,是一种嘉许,名人尤甚(文章以政治人物、美国总统特朗普为例)。该记者又访问了心理学家Catherine Steiner-Adair,她说大家没有拒绝此种残忍及可恶的网络行为,其实在另一方面创造了一个“旁观文化”,大家也以此为乐。长此下来,社会文化亦会慢慢跟著变,这会危及我们身处的现实世界,沉醉网络的年轻人的道德界线在网络与现实世界中愈显模糊。
吕丽瑶自白,换来质疑之余,还有人身攻击,讨论区甚至有人以“公厕”侮辱之,耻笑她扮弱者领光环。继续旁观网络白目对受害人施以性暴力,将来,我们会活在怎样的世界?
参考文章:
"Bad behavior trending online, inspiring it in real life",《Associated Press》,2017年7月11日
取自:http://newsinfo.inquirer.net/912736/bad-behavior-trending-online-inspiring-it-in-real-life
<当性侵事件碰上网络白目,我们可以做什么?>,《端传媒》,2017年5月15日
取自: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70515-opinion-rubylai-ra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