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法院走犯|两犯掉包 警员数度检查未发现 囚24及30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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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龙裁判法院去年发生“掉包”走犯事件,一名涉毒品案被告,与涉袭击案被告羁留仓相遇,涉毒品案被告之后出示袭击案被告的保释文件离开,两名警员曾核对身份证明文件上的照片,均认为相似并放行。约20分钟后有警员见应获保释的袭击案被告仍在羁留仓,事件才被揭发。涉毒品案的被告期后被捕,并称想出外搜集其案件的证据。两人今(6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法官指他们目无法纪,最终判一度获“保释”涉毒品案被告监禁2年半,涉袭击案被告则被判监2年。

两被告高度及身形相似

两名被告:陈树华(38岁,厨师,涉毒品案)及林景浩(26岁,酒吧侍应,涉袭击案)。记者今天在庭上所见,两名被告身形及高度相似。林当时正申请身份证,故当时只持有一份由入境处发出,附有林照片的文件作为其身份证明文件。

两人同承认妨碍司法公正罪。林另承认一项将文件转让给他人罪,陈则承认合法羁押下逃走及使用属于他人的文件两罪。陈被判囚2年半,林被判囚2年。

两名被告:陈树华及林景浩在西九龙法院应讯时“掉包”,二人今认妨碍司法公正,分别判囚30及24个月。

两人上庭后在同一羁留仓等候

案情指,陈案发时被控贩毒罪,林则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同于去年4月10日到西九龙法院出庭。法庭命令陈还押监房看管,另批准林保释。两人出庭后,在大楼的男子警察羁留仓等候。

警员叫林名 陈冒认是林

于同日中午12时56分,高级警员52067叫林的姓名,陈则冒认是林,并展示林获发的保释文件。该警员并检查其身份识别手带,发现手带完整。

两警曾比对身份证收据相片认为外貌相似

陈其后被带到接待室,并向另一名高级警员52498声称自己是林。该高级警员检查手带和保释文件后,指示文书助理把个人财物退还给陈,再剪开陈的手带。两人又把陈的样貌,比对林的申请身份证收据上相片,发现相似。

高级警员34399其后完成余下的手续,同样把陈的样貌,比对申请身份证收据上相片,而陈最终获保释离开。

警员见林仍在羁留仓揭发

惟警员于中午1时17分,发现林应该早已获保释外出,但身处羁留仓。侦缉警员接手调查,林指自己的身份证文件已交给同仓犯人。

陈被捕称想找贩毒案证据才掉包

于同月13日,陈在油麻地南京街与新填地街交界被警员截停。陈出示林的申请身份证收据,其后被捕,并称想就所涉毒品案搜集证据,才从羁押逃脱。

林称没有收到2万元报酬

他其后在录影会面称,案发时和林商议后,对方同意交换手带,以调换身份。而陈著林,其后致电一个电话号码,以收取2万元报酬。林则指,自己未有致电该电话号码,也没有收到2万元报酬。

林求情称怕拒绝陈会遭报复

法官判刑时透露,陈有7项案底,林则因袭击罪被判囚6星期。法官引述辩方求情指,陈因焦急寻找涉及其毒品案的闭路电视片段,以证明他没有干犯贩毒罪,因此才犯上本案。林则获告知陈有黑社会背景,若拒绝协助对方,恐遭报复。他当时正申请身份证,向陈提供自己的申请收据,属协助角色。

官指案件涉金钱利益输送

法官续指,两名被告共同犯案,当中涉及金钱利益输送,陈答应支付两万元,而林未有收到该报酬。法官指,二人参与非法腐败的行为。陈本身涉及贩毒罪,若非其后遭警员裁查,他便可逃之夭夭。法官指两名被告目无法纪,严重妨碍司法公正。最终就涉及3罪的陈树华,判囚30个月:另就涉及两罪的林景浩,判囚24个月。

案件编号:DCCC 61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