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涉非法集会案续审 行政署称不开放公民广场 因会影响升旗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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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被控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及参与非法集会两罪,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资料图片)

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现任秘书长罗冠聪,及前秘书长周永康,因前年于占领运动前,发起“冲击公民广场”行动而被控非法集会等罪,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庭上揭发,行政署因担心广场若发生特殊事故会影响升旗等活动,从而出行政决定,不再开放广场。

代表黄之锋的大律师石书铭在盘问特首办行政署首席行政主任(行政)赵燕骅时指出,赵曾就公民广场不向外开放的行政决定作法庭誓章,该誓章提到,行政署担心若广场发生影响日常运作的行为,会妨碍升旗、影响交通、阻碍传媒进出等情形,亦会直接影响本港社会秩序及社会安宁。

赵燕骅确认曾作誓章,叙述政府东翼广场、即涉案俗称为公民广场的用地,本来向外开放,直到2014年7月,才加建围栏,公众得向行政署申请才可以使用广场,但是,即使批出许可,行政署仍可随时撤回许可。

对于东翼广场不再向外开放,赵称即使广场外发生集会,再容纳不到更多的人,行政署并无责任去开放广场,“不是行政署的问题,是警方的问题”。

石多次盘问,行政署作为一个政府部门,是否有责任去促进和平示威者,去表达诉求?赵不认同,认为市民平日也有权游行,不一定需要到该广场请愿。石反问,两者性质不一,到广场请愿必定是针对政府官员的,赵仍不认同,认为市民平日可到广场外递上请愿信。

石又透露,公民广场不向外开放的行政决定,正面临另一宗司法覆核。

该司法覆核,主要是想挑战公民广场围栏的合法性,并已于去年二月在高等法院批出覆核许可,现正在高院等候排期。

黄之锋被控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及参与非法集会两罪;罗冠聪被控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周永康则被控参与非法集会一罪。案件明日续审。

案件编号:ESCC 2791/2015

赵燕骅评论若广场发生影响日常运作的行为,会妨碍升旗、影响交通、阻碍传媒进出,亦会直接影响本港社会秩序及社会安宁。(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