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司机不忿输钱 麻雀馆出千赢1800 赔上4个月监禁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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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双程证来港的货车司机,不忿在港一间麻雀学校(俗称麻雀馆)输钱,特别重临旧地,并用俗称“袖中宝”的方法,把三只牌收在袖中出千,在一局中嬴得1800元,却被现场职员发现。他早前在九龙城法院认罪被判入狱8月,他今早在高等法院上诉,获减刑至4个月监禁。
上诉人梁中文,47岁,承认一项赌博中作弊的控罪,指他于去年12月27日在旺角通菜街一间麻雀学校内出千。
梁的代表律师在上诉时指出,原审裁判官错误引用天仙局的案例重判了梁,律师指梁当日在麻雀学校玩了5小时,只是有一局 “碰杠牌”游戏中,在衫袖收起了三只牌,现场职员翻查闭路电视,也只发现他作弊一次,辩方认为无须判以入狱。
赌博中作弊最高囚10年
虽然,控方也承认裁判官考虑的案例无论规模和涉及金额都比本案严重,但指有关控罪最高刑罚为10年及罚款100万元,认为有必要判入狱以起阻吓作用。
高院暂委法官郭启安查看案件记录,发现梁认罪时曾透露自己曾经在该麻雀学校输很多钱,回内地后心生不忿,决定再到访该麻雀馆,并发生了这次作弊事件。法官禁不住说:“赌博有赢有输,(梁)觉得条气唔顺,但他不是选择用技术去赢回来,而是选择出千,明显是有预谋的。”
他又指梁特别从内地来港犯案,也有跨境犯案之嫌,令案情更为严重。上诉庭认同原审法官的判刑有过重之嫌,但认为刑罚也须具阻吓性,故改判梁入狱4个月。
案件编号:HCMA2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