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贤被咬甩耳朶 被告陈真指判囚14.5年过重 上诉称10年已够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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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东区区议员赵家贤,于2019年11月在太古欲平息市民纷争时,被男子陈真咬甩左耳,陈并刀袭1男2女,男事主被㓥肚后曾一度命危。陈真前年经审讯后被裁定伤人及袭击等4罪成,判囚14年半。陈认为刑期过重,上诉庭今(22日)处理陈的上诉。代表陈的律师指,陈所面对的伤人罪,过往只在涉及复仇或有预谋,才会判上7年刑期,但本案并不涉这些情节,此外案发地点也非人群聚集地方,认为判10年刑期已足够。惟上诉庭法官指伤者愈多会加重刑责,且本案亦难与社会气氛切割,最后决定半年内下裁决。

上诉人陈真(52岁),早前被陪审团裁定3项有意图伤人和1项普通袭击罪成,指他于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非法及恶意伤害温浩伦、梁碧琪和赵家贤;以及袭击梁莹莹。温浩伦和梁碧琪为夫妇,梁莹莹则为梁碧琪的堂姐。

案发经过及主要证人供词。(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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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罪涉预谋或复仇才判7年

代表陈真的资深大律师余承章陈词指,原审法官就其中两项有意图伤人罪,各以7年为量刑起点,该两罪分别牵涉被咬甩耳朵的赵家贤及被㓥肚的温浩伦。余称翻查过去“伤人17”的案例,案情涉及有预谋或复仇式先会判处7年,本案情况适当的判刑为5年至5年半。

所有控罪源于一事应大部份同期执行

余续指,原审法官将案中4罪的刑期部份同期,实际上以15年为量刑基准,之后再因陈真被“私了”而减刑6个月,即总刑期为14年半。惟余认为本案所有控罪均源于同一事,法庭至少应考虑将大部份刑期同期执行。

官称受伤人数愈多刑责相对加重

法官彭宝琴闻言指,案中越多人受伤,被告的刑责亦会相对加重。本案有4名伤者,其中两人伤势相当严重,故对13至15年的刑期是否明显过重抱有疑问。法官彭伟昌则指,案发时社会秩序严重失序,陈真行为的严重性和罪责均会升高,因为现场其他人或被陈刺激而加入,当中“风险大到不得了”。

辩方指当时并非人群聚集地方

余回复称理解当时社会气氛特别,现场亦的确有聚集,陈真与他人有冲突,但质疑是否如此就等同与社会气氛有关。余又引述黄之锋等人的案例,指当中涉暴动及是人群聚集引起的,法庭才会采用严厉手段,本案非在人群中发生,故认为10年的刑期已经足够。法官彭伟昌反驳指,本案非普通口角,直言看不到如何能将事件与社会气氛切割。

控方指4名事主均有严重损害

控方则指,赵家贤遭陈真咬甩耳朵,事后接受了2次手术及缝了86针,但都未能驳回耳朵,造成永久性伤害。案中4名事主事后均有严重心理、生理损害,而此情况必须反映在整体量刑方面,故14年半的刑期非严重过重,认为上诉庭不应干预判决,给予额外扣减。

案件编号:CACC6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