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锋警涉九龙酒店鸡奸男子 准1万元保释 案转高院审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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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锋队男警涉于去年在九龙酒店侵犯另一男子,被控告一项未经同意下作出肛交罪,案件今(20日)在九龙城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控方申请案件转高等法院审理,裁判官高伟雄把案押后至3月28日在东区法院作交付程序,被告准以1万元保释。

被告陆晓骏被控未经同意下作出肛交罪,案件在九龙城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被告陆晓骏(32岁,报称公务员)被控于2023年3月16日,在尖沙咀弥敦道19号至21号九龙酒店1132房,与男子X作出肛交,但肛交时该人并不同意。裁判官准被告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并需交出旅游证件及居住于报称地址,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及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案件编号:KCCC 43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