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以玩猫为名奸少女 被指性交后再要钱 事主斥律师可写小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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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以玩猫为名在住所强奸18岁女生案,今(16日)在高等法院续审,辩方律师在盘问事主X时指,案发前X已曾到被告家,并在被告协助下玩引体上升,已曾让被告抱腰,被告并给了她1千元食饭和买衫。3天后X再到被告家玩猫,被告揽著X让她取暖时,X主动吻向被告,并很配合地发生性行为,并在性交后再问被告要钱。事后被告给她500元。X称除了被告曾塞500元给她外,其他一概否认,她更反斥辩方大律师的想像力高到可以写小说。

被告陈俊君,33岁。他否认于2022年1月21日,在天水围沙江围某单位强奸当时18戯的X。

被告陈俊君否认一项强奸罪,在高等法院受审。

X承认曾拍3次拖及与前男友性交

被告的代表大律师今盘问X时,先问及她的性经验。X透露案发前曾经三次拍拖,均曾自愿和当时的男友发生性行为。

辩方继而问及本案的事件,X指于2022年1月11日,透过Telegram 收到被告的讯息,被告当时表示“吹下水”,两人便开始聊天。被告其后传送猫的相片,X回应“得意”,被告则提议“过嚟玩吓啦”。

辩方指X做引体上升曾让被告抱其腰

辩方指,X在1月18日首次到被告家,当时被告在住所内做引体上升,X见状嚷着要试,惟她未能触及器材的栏杆,被告的双手便从后抱她的腰,让她握著栏杆。X庭上表示没有印象。她又否认辩方所指,被告在X离开时曾给予1000元,让她“食饭、买衫、搭车”。

X否认主动吻被告的脸及颈

辩方指,3天后X再到被告家玩猫,X在被告房内称感到冰冷,被告便提议揽著X让她取暖。两人揽住数秒后,X主动吻被告的额头、面颊和颈,被告随后吻她。X庭上否认,谓:“你(辩方大律师)想像力高到可以写小说啦。”

辩方指X性交后称想再要钱

辩方续指,被告之后在床上掀起X的上衣,吻她的胸。她从没示意不满或叫“唔好”,反而很合作,是她主动用手握住被告的阳具。被告继而把阳具插入X的下体,之后在体外射精。性交后,两人躺在床上,期间X称已花费被告早前给她的1000元,问对方可否再给予更多钱,被告回应:“得啦、得啦,一阵先。”被告洗澡后给500元予X。除被告曾给予500元一事,X都不同意。

不信警察只致电紧急救援热线

X续指离开该单位后,致电紧急救援热线。辩方问她为何当时不是报警,X回应:“因为果阵唔系好信任佢地(警方)。”辩方随即问不信任警方的原因,X未有回答,辩方便指她自愿和被告发生性行为,但被告没有使用安全套,她担心会怀孕,因此没有致电报警,X否认。辩方指,X作供是“谂到乜就讲乜”,大话连篇。她亦否认。

被追问为何不信警方X称唔识答

控方覆问X时,指她曾在讯息中称“元朗狗屋好多狼狗”,此讯息和她不信任警方是否有关,X称是。惟被进一步问及为何不信任警方,她思考一段时间后表示:“唔好意思,唔识答。”

案件编号:HCCC1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