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尧事先张扬抗议被捕 官指棺木寓意终结 裁图煽动罪成囚9月
社运人士古思尧涉于去年区议会选举前,拟前往选举事务处办公室,抗议民主派不能参与区选,因而被控煽动罪。他否认指控受审,案件今(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总裁判官苏惠德指,古警诫下称:“爱国爱党,食屎都发达”,又指古准备以象征死亡及终结的棺木及洒溪钱等行为示威,寓意推翻中央政府及令中央政权终结,明显是要引起对中国及特区政府的仇恨,用区选藉题发挥,产生对抗,裁定古罪名成立,判囚9个月。
被告古思尧(78岁,无业),被控一项“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他无律师代表,自行抗辩,但审讯时没有盘问控方证人,亦没有出庭自辩。
古到选举事务处称翌日会来抗议后被捕
控方案情指,古在区选前3日到选举事务处,表明翌日会再去选举事务处擡棺材及洒溪钱,抗议选举门槛不公,又称已通知传媒采访。翌日古在家门外被捕,警诫下承认准备去示威,并称:“爱国爱党食屎都发达、一国两制送殡仪馆。”
录影会面称一周前已自制棺材
苏官裁决时指,正如古在录影会面所述,他事前一周已开始自制棺材,准备到场示威,抗议“小圈子选举”。撇除古的行为是否具有意图,他事前预先在棺材写上“一国两制送殡仪馆”字句、通知传媒采访等,显然一早策划参与示威,若非行动前被捕便已付诸行动。
官指棺材溪钱象征死亡及结束
苏官又指各人享有言论自由,但这不是绝对权利,必须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行使,如果单纯为了改善优化政府施政而作批评,不会构成煽动罪。但古计划透过象征死亡、结束的棺材及洒溪钱示威,寓意推翻中央政府及令中央政权终结。
想令人拒绝接受选举结果产生对抗
而且,古在警诫下称:“爱国爱党,食屎都发达”,明显是要引起对中国及特区政府的仇恨,藉区选借题发挥,令人拒绝接受选举结果,从而产生对抗。古亦不讳言其目的,是要羞辱政府,苏官认为从古的行为及棺材字句已见其煽动意图,裁定他罪名成立。
求情称好乐于成为社运斗士
古自行陈情指,他参与社运数十年,一直都在和平示威,又说:“我好乐于成为社运斗士、民运勇士。”他又称面临《国安法》和《基本法》第23条,香港犹如“一只脚系阴间,一只脚系阳间”,“大哭大叫都揾唔到山坟”。苏官在古陈词期间两度打断,著他不要发表政治意见。古最后表示,香港“阳寿已尽”,“随时准备系黄泉路上一路走好”。
视区选为激起仇恨机会推翻政府
苏官即时判刑,引述古的背景指,他患直肠癌,求情期间只是重复政见,明言要做“民运斗士”。古过去有15次案底,大部份均涉公众秩序罪行,屡罚屡犯。在本案中,古有计划犯案,事先张扬行动,一心宣扬他的政治理念,视区选这个机会激起仇恨敌视,目的是要推翻政府,法庭必须阻吓他人仿效,防止转趋平和的社会再被破坏,判囚9个月。
控罪指,古于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期间,在香港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案件编号:WKCC5279/2023